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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专用结算账户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5-8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82,5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持有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23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2025年12月,公司在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锦御二街证券营业部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18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锦御二街证券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为甲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开户机构为乙方,保荐人为丙方。

  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以下简称“结算专户”),该结算专户仅用于甲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仅限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甲方正常经营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且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转让期限不得超过甲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决议的有效期限。甲方承诺在“结算专户”进行的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及时转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或续期,并通知丙方。甲方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的相关要求,丙方已经向甲方、乙方告知有关廉洁从业的规定,丙方将遵守法律法规,公平竞争,合规经营,不直接或者间接收受或者向他人输送不正当利益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函证、现场获取银行账户对账单等现场调查方式)、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廖妍华、叶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结算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结算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结算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结算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结算专户中支取或认购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电子邮件或其他有效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结算专户的支出或认购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结算专户大额支取或认购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结算专户资料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结算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丙方募集资金使用持续督导义务直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之日止。上述期间内如丙方对甲方的持续督导责任终止,则本协议自动终止。若保荐机构发生变更需重新签订监管协议,本协议终止,甲方须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告知乙方,同时甲方应当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与乙方、变更后的保荐机构签订新的三方协议并及时公告。

  (十)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5-85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以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62,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该资金仅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86)。

  在上述授权额度及期限内,根据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共计62,00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22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62,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5-86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1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占应到董事人数的100%,没有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董事王婕、杨流江,独立董事谭光荣、辜明安以现场方式出席,董事陆宏达、顾大伟,独立董事冀志斌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陆宏达董事长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通过以下议案:

  1.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同意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32,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该资金仅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87)。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82,5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持有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88)。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集团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现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5-87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光电器”)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以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同意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32,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该资金仅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83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99,718,919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配售价格13.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384,098,595.7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723,558.20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5,375,037.52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人民币5,500,000.00元后的余款人民币1,378,598,595.72元已划入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2月14日全部到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衡验字(2023)00132号的《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各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和资金安排,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三、公司前次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申请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2,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86)。

  截至2025年12月22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62,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85)。

  四、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在未来12个月内会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32,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其中公司补充流动资金26,500.00万元,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5,500.00万元。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上述款项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分期逐步投入,项目建设的阶段性使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形。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也随之扩大。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经营效益。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前需要资金时,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把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

  假设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额度全额使用,并相应减少公司银行借款,按2025年11月20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测算,预计一年可节省财务费用不超过960.00万元(仅为测算数据)。

  五、公司承诺如下事项

  1、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4、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六、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32,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该资金仅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光电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遵守公司相关承诺的情况下,上述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国光电器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5-88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82,5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持有期限不超过12个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83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99,718,919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配售价格13.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384,098,595.7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723,558.20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5,375,037.52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人民币5,500,000.00元后的余款人民币1,378,598,595.72元已划入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2月14日全部到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衡验字(2023)00132号的《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各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的原因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投资目的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正常实施,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也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 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82,5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持有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三) 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 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投资范围、安全性分析及产品收益分配方式等根据公司后续认购产品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

  (五) 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六) 实施方式

  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1、虽然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的投资品种。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 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 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82,5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持有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七、 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2,5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八、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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