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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5-08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增强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宇通讯”)控股子湖北中洪通宇空间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洪通宇”)的资本实力,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中洪通宇拟以增资扩股形式引入投资者武汉武创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创院投资”)。武创院投资拟以现金方式增资1,000万元,增资金额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公司作为中洪通宇的现有股东,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增资扩股后,中洪通宇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1,000万元,公司对中洪通宇的持股比例由90%变更为85.7143%。中洪通宇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北中洪通宇空间技术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20,000万元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洪山街道文治街43号武汉理工大学孵化楼三期(洪山科创大厦)5层501-35室

  (5)法定代表人:吴中林

  (6)成立日期:2025-02-17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 :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卫星通信服务;卫星导航服务;数字技术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互联网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单位:万元

  

  (三)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成立未满一年)

  单位:万元

  

  三、增资方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武汉武创院投资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李锡玲

  (3)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

  (6)股权结构: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100%持股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关联关系:武创院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也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经查询,武创院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增资方):武汉武创院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目标公司):湖北中洪通宇空间技术有限公司

  丙方1(目标公司现有股东1):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2(目标公司现有股东2):武汉洪山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一)增资方案

  1、各方同意,本次增资前,目标公司估值为人民币20,000万元。增资前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2、各方同意,目标公司向甲方定向增资人民币1,000万元,由甲方全额认缴增资。按照《增资协议》第3.1条目标公司估值,目标公司每一元新增注册资本对应增资价格为人民币1元。

  3、本次增资完成后,中洪通宇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1,000万元,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为如下:

  

  4、各方同意,除非甲方批准用作其他用途,增资款应仅用于目标公司主营业务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除甲方书面同意外,增资款不得用于偿还或解决目标公司对其股东、董事、雇员或与前述各方有任何关联的其他公司或人员应偿还的债务。为免歧义,前述债务不包括对雇员支付薪酬。

  (二)付款

  1、当本《增资协议》项下付款先决条件全部成就后,目标公司应就该等付款先决条件的成就向甲方递交证明信函以及付款通知书。

  2、甲方按照如下方式向目标公司支付增资款:

  甲方于收到目标公司付款通知书后20个工作日内,向目标公司指定账户支付首期500万元增资款;剩余增资款,甲方将根据丙方1、丙方2的实缴金额及实缴比例进行同步实缴。

  (三)股权取得

  自甲方向目标公司支付第一期增资款之日起,甲方即成为目标公司股东,按照《增资协议》第3.3条所示的股权比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四)交割

  1、目标公司收到甲方实际支付的第一期增资款之日为“增资交割日”。

  2、交割要求:

  2.1 目标公司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期增资款当日向甲方出具出资证明书,以证明甲方已支付增资款。出资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股东名称、认缴的出资额、权益比例、出资额缴付日期、出资证明书编号和出具日期。出资证明书由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2.2 目标公司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期增资款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次交易相关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并向甲方提供企业变更登记完成相关证明文件及最新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各方应积极配合公司完成前述企业变更登记手续。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子公司中洪通宇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投资者,有利于增强其资金实力,满足中洪通宇卫星通信产品的研发及运营支出的资金需求,并通过优化资本结构以推动技术创新与市场拓展,提升其整体竞争力水平,加速培育卫星通信这一战略新业务,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中洪通宇85.7143%的股权,仍然为中洪通宇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

  (1)《中洪通宇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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