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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5-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伟思医疗”)拟以总价人民币11,900 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幢 的房屋及楼宇部分配套固定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转让给江苏云智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后续交易双方将按照签署的《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固定资产买卖合同》约定办理资产交付等事宜。

  ● 风险提示:经公司初步估算,本次交易预计对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金额约为1,000万元(未经审计),对2025年当期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无任何影响,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本次交易事项已获得公司目前所在园区—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的正式批复同意,后续尚需交易双方根据协议完成款项支付、标的资产交割等手续后方能正式完成,最终能否顺利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全新总部—“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硕果路1号)已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全面具备高效办公与运营条件,公司计划于2026年上半年完成整体搬迁。园区占地约2.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近7万平方米,集高端研发、智能制造与现代化办公于一体,规划科学、功能完善,在办公环境、生产承载力、研发基础设施及智能化水平等方面均显著优于现有场所,将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为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并增强资金流动性,公司拟处置现总部资产—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幢的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经与交易方江苏云智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协商一致,确定含税转让总价为人民币11,900万元(大写:壹亿壹仟玖佰万元整)。本次处置有助于盘活存量资产,解决搬迁后的闲置问题,降低运维成本,并回笼资金用于新总部运营及核心业务发展,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资产出售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目前,交易双方已就本次资产转让计划签署《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及《固定资产买卖合同》。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协同交易对方有序推进资产交割、权属变更登记、款项支付及其他相关手续,确保交易依法合规、平稳有序完成。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买方简要情况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

  

  关联关系:江苏云智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实控人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任何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经核查,公司认为江苏云智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信誉良好且具备履约能力,本次交易风险较小。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类别为出售资产,交易标的为伟思医疗100%持有的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幢的房屋及楼宇部分配套固定资产。(房屋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幢,用途为科教用地(科技研发),包括科研、试验、辅助设施及车库,宗地面积4,887.73㎡,建筑面积22,856.16㎡)。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本次出售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伟思医疗于2014年通过土地出让方式取得标的资产的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自2014年1月17日起至2064年1月16日止。公司随后在该地块上自建总部办公大楼,并于2018年完成竣工验收,正式迁入使用。

  4、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单位:万元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充分结合当前市场行情及行业惯例,严格遵循市场化原则以及公平、合理的原则,经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后一致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充分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不存在任何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合同主体:

  甲方(卖方):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买方): 江苏云智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合同标的:

  伟思医疗100%持有的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幢的房屋及楼宇部分配套固定资产。(房屋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幢,用途为科教用地(科技研发),包括科研、试验、辅助设施及车库,宗地面积4,887.73㎡,建筑面积22,856.16㎡)。

  (三)合同金额:

  标的资产含税总价为人民币119,000,000 元(大写:壹亿壹仟玖佰万元整)。

  (四)转让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1、认购定金:买方需支付目标物业总价5%作为认购定金,以锁定购买意向;

  2、首笔款:在正式签约交易合同后,需支付总价30%款项;

  3、过户款:不动产权完成转移登记至其买方名下后3个工作日内,需支付总价60%款项;

  4、尾款:完成全部标的资产交割后,需支付总价5%剩余尾款。

  (五)主要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未按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应付未付金额的百分之二十;逾期超过六十日,甲方有权解除本次买卖交易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2、因甲方原因未按期办理房产转移登记的,每逾期一日,按目标物业总价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累计不超过总价的百分之二十。如因甲方原因逾期办理转移登记超过六十日,或逾期交付房屋超过九十日,乙方有权解除本次买卖交易合同,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六、购买、出售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出售旨在盘活存量资产,有效解决因整体搬迁导致的原有办公场所闲置问题,有利于提升资产使用效率,降低后续维护及管理成本。同时,通过本次交易回笼资金,将用于支持新总部运营及核心业务发展,进一步优化公司流动资金状况,提升运营质量。

  根据公司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对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金额约为1,000万元(未经审计),将对公司2026年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对2025年当期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无任何影响),具体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本次处置事项契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整体价值并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事项已获得公司目前所在园区—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的正式批复同意,后续尚需交易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完成款项支付、产权交割等手续后方能正式完成,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5-046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2月19日以口头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时限,召集人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就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作出说明。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志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

  因公司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硕果路1号的“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已顺利完成竣工验收,具备成熟高效的办公及运营条件,计划于2026年上半年完成整体搬迁。新总部集高端研发、智能制造与现代化办公于一体,在办公环境、生产承载能力、研发基础设施及智能化水平等方面均显著优于现有场所,将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为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并增强资金流动性,公司拟处置现办公总部——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幢的房屋建筑物及附属固定资产。经与交易对方江苏云智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次资产转让含税总价为人民币11,900万元(大写:壹亿壹仟玖佰万元整)。

  本次处置有助于盘活存量资产,解决搬迁后资产闲置问题,降低维护管理成本,并回笼资金用于新总部运营及核心业务发展,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 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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