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三峡旅游 公告编号:2025-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情况概述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宜昌长江三峡旅游客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客公司”)于近日收到《西陵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西房征决字〔2025〕4号),主要内容如下:因实施西陵区重大项目施工准备工程项目(企事业单位)建设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宜昌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决定对位于上导堤路3号、镇平路14号等房屋进行征收,并按《西陵区重大项目施工准备工程项目(企事业单位)征收安置补偿方案》进行补偿。旅客公司所属黄柏河码头及相关附属物属于本次征收范围。
2025年12月19日,旅客公司与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宜昌市西陵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签订《黄柏河旅游码头迁建补偿协议》,公司所属黄柏河旅游码头将被征迁,征迁补偿金额合计494.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
(一)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20500011100285N
单位性质:机关单位
住所:宜昌市西陵区夷陵大道93号
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为政府机关单位,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且具备履约能力。
(二)宜昌市西陵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0502588247070B
负责人:李正松
注册资本:20万元人民币
住所:宜昌市西陵二路50号
经营范围:组织实施本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宜昌市西陵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且具备履约能力。
三、标的资产情况
黄柏河旅游码头位于宜昌市西陵区夜明珠街道上导堤路1号,是公司“长江夜游”旅游产品的终点港,是“三峡人家专线船”“两坝一峡*西陵峡”的始发港和终点港。土地产权面积104.29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港口码头用地。现拥有客运泊位1个,岸线长度110米,钢制趸船1艘(长52.2米×宽9米)以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
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征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乙方:宜昌市西陵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丙方:宜昌长江三峡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因葛洲坝航运扩能工程建设需要,经协商同意,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负责码头及附属设施征迁安置工作,西陵区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和付款相关工作(乙方具体实施)。根据三峡水运新通道项目征迁相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现就该项目涉及丙方所属码头迁建补偿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码头基本情况
丙方所属黄柏河旅游码头1处,位于宜昌市西陵区夜明珠街道上导堤路1号。
第二条 补偿方式
经三方协商,以一次性补偿方式进行补偿。
(一)码头临时过渡地址:利用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码头(长江左岸,葛洲坝3号船闸旁)和长航公安消防码头(黄柏河右岸,长江溪大桥下游约400米处)进行临时过渡运营。
(二)码头迁建地址:在长江溪大桥拆除后,拟将黄柏河旅游码头迁建至上游约800米处的三峡国际游轮中心码头(已建成,利用其中1个泊位),同时,在该码头后方陆域建设完善游客服务中心等配套基础设施。
(三)补偿费用
1.码头过渡费用:70万元。
2.码头一次性补偿费用:暂列424万元,最终以初设报告批复为准。
上述补偿金额合计494万元,产生的税费由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补偿费用支付期限及方式
乙方在迁建补偿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丙方支付码头迁建费用400万元、过渡费用70万元,共计470万元。待葛洲坝航运扩能工程初设报告批复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向丙方拨付剩余资金。
丙方根据补偿金额开具相应票据交予乙方。
第四条 各方承诺
(一)甲方承诺
甲方负责协助丙方协调三峡通航管理局、长航公安消防等单位同意利用其码头进行临时过渡运营。
(二)乙方承诺
1.接收丙方交付的现有码头及附属设施,并出具接收证明。
2.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支付期限及金额,向丙方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
(三)丙方承诺
1.保证本协议所列码头及附属设施来源合法,权属无争议,并且向甲方、乙方已告知与上述被征收码头及附属设施有关的全部事实,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因上述码头及附属设施造成担保、抵押所产生的债务由丙方负责清偿,所需费用由丙方承担。
2.结合主体工程施工需求,按市指挥部统一安排将所属码头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
五、对公司的影响
黄柏河旅游码头最终将迁建至三峡国际游轮中心码头,三峡国际游轮中心码头正式投运前,相关方已为公司协商两处临时过渡码头使用,临时过渡码头具备运营条件,满足公司相关游轮产品的运营需求,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构成重大影响。公司收到上述征收补偿款后,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其对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西陵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西房征决字〔2025〕4号)及附件;
2.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宜昌市西陵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与公司签订的《黄柏河旅游码头迁建补偿协议》。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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