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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大资产重组获得商务部门备案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1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概述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私有化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2688.HK),并以介绍上市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交易的审批、备案进展情况

  1、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披露《新奥股份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0):本次交易无需履行反垄断审查程序。

  2、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披露《新奥股份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H股介绍上市的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8):公司已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本次介绍上市的申请。根据本次交易的时间安排及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7日向香港联交所更新递交介绍上市的申请,相关申请资料已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披露的《新奥股份关于境外上市股份(H股)介绍上市申请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08)。

  4、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披露《新奥股份关于发行境外上市普通股(H股)备案申请材料获中国证监会接收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0):本次介绍上市的备案申请材料已获中国证监会接收。

  5、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出具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发改办外资备〔2025〕230号),本次交易已完成国家发改委备案程序。

  6、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收到河北省商务厅出具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1300202500214号),本次交易已完成商务主管部门的境外投资备案程序。

  本次交易的其他有关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相关审批、备案程序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

  公司已在《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就投资者需关注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重大风险提示”部分的全部内容。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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