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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5-08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在计算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时应扣减已回购股份,并以此为准计算股东会决议的表决结果。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内存有13,338,500股股票,故本次股东会表决权总股数为7,358,623,822股。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上午9:15至12月22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1号楼11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佶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04人,代表股份总数929,686,6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12.634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4名,代表股份总数764,173,2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10.38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00名,代表股份总数165,513,3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2.2492%。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2,303人,代表股份总数165,641,0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2.25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27,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0.00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00人,代表股份165,513,3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2.2492%。

  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7,766,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35%;反对1,393,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9%;弃权526,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63,721,0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09%;反对1,393,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12%;弃权526,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79%。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任穗、费俊杰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5-086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权人通知背景情况简介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5日、2025年12月22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2年3月1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将上述回购事项中公司回购的1,280,000股的股份用途由原计划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减少注册资本”明确变更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6日及2025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及《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1,280,000股,公司总股本将由7,371,962,322股减少至7,370,682,322股,注册资本将由7,371,962,322元减少至7,370,682,322元。

  二、债权人通知

  基于上述情况,相应股份将予以依法注销,同时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2月5日10:00-12:00,14:0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债权登记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1号楼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0818086

  电子邮箱:sjhuatong@sjhuatong.com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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