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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ST荣控        公告编号:2025-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2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独立董事刘长坤先生未参加会议,亦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参会,公司目前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会议由董事长王征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1月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5)。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ST荣控        公告编号:2025-045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7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3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5年12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公司将在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刊登股东会网络投票的提示性公告。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305号八区17号楼商业二层荣丰控股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1月5日、1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或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以上投票代理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及会议咨询: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305号八区17号楼商业二层荣丰控股

  联系人:杜诗琴

  邮政编码:100055

  联系电话:010-51757685

  传真:010-51757666

  4.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荣丰控股集团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68

  2.投票简称:荣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1月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ST荣控        公告编号:2025-046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2.人员情况

  中审亚太首席合伙人为王增明先生,合伙人93人,注册会计师4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0人,工作经验丰富,可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

  3.业务规模

  中审亚太2024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0,397.6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68,203.2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0,108.98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房地产业,审计收费6,069.23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亚太职业风险基金计提金额共计8,510.76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4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可以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审亚太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无待审理中的诉讼案件。

  5.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

  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具体如下: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刚,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为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等提供年报审计、专项审计等各项专项服务。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江娟,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曾参与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的年报审计、专项审计等专业服务。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琳,于200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6家上市公司及22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021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审亚太协商确定。上期审计收费9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预计较上期将有所增长,主要原因系公司业务发展规模扩大,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和审计服务工作量增加等。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计委员会经对中审亚太的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中审亚太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本次续聘中审亚太,能够满足公司审计的工作要求,一致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核意见;

  3.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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