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8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江美珠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持有本公司股份16,552,93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50%)的公司董事江美珠女士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1月26日至2026年2月25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138,23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37%。其中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江美珠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获悉江美珠女士于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19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138,2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7%。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说明
1、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 江美珠女士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上述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股份数量。
3、 江美珠女士本次减持股份事项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份限售及减持意向等的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3、江美珠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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