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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308       证券简称:欧科亿      公告编号:2025-041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袁美和先生持有公司27,170,07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11%。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含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及通过非交易过户取得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袁美和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89%。本次减持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袁美和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根据《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股东袁美和先生对发行前股份作出的承诺如下:

  (1) 关于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③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将继续遵守前述限制。另,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④自前述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上市前直接或间接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⑤本人将严格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其他规定。

  (2) 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①本人具有长期持有公司股份之意向。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 本人将按照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 持续稳定经营。 ②在本人所持发行人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存在适当减持发行人之股份的可能。于此情形下: A.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非公开转让等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B.减持价格。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发行人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C.减持期限。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D.信息披露。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按照监管机构的规定提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监管机构制定的相关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 E.减持比例: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每年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袁美和先生、谭文清先生。本次减持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袁美和先生减持。本次袁美和先生减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对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无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重大负面事项和重大风险。

  四、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和持续稳定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拟减持股东将结合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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