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分别于2025年12月11日、2025年12月2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虽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更好地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 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在人民币30,000万元以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 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 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短期低风险类、固定收益类等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决议有效期: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5年12月22日)后的12个月内有效,即自2025年12月23日起至2026年12月22日止。
3、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财务部门人员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1日、2025年12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在人民币30,000万元以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在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现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加强对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风险的管控。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投资产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现金管理额度: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1日、2025年12月2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风险。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6,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58,938,264.1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7,461,735.8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4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12月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64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上表中的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截至2025年12月10日累计投入金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127.92万元,为持有募集资金期间进行现金管理等获得的收益。
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在2023年度实施完毕外,公司拟对剩余两个募投项目进行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拟使用计划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决议有效期: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5年12月22日)后的12个月内有效,即自2025年12月23日起至2026年12月22日止。
3、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财务部门人员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4、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5、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1日、2025年12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现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产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
五、中介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1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万吨液体油墨及8,000吨功能材料项目(二期工程)”“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投资规模并结项,同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结项募投项目资金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期间产生的各项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等共计约人民币14,574.56万元(最终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转出金额为准)全部用于在杭州市钱塘区临江高科园实施新建“年产35,000吨绿色印刷新材料项目”。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64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5,893.8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746.17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4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12月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64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州杭华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华功材”)已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以及《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均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未作其他用途,公司已于2023年6月25日完成对该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首发募投项目为“年产1万吨液体油墨及8,000吨功能材料项目(二期工程)”“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截至2025年12月10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上表中的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注2:尚需支付的尾款包括部分设备采购合同质保金、工程施工合同质保金等尾款;
注3:表格中“预计节余募集资金”所列金额未包含募投项目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利息等收入;
注4: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共计约14,574.56万元(含上表所列“预计节余募集资金”及结项募投项目资金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期间产生的各项现金管理收益、利息等收入)全部转出,最终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转出金额为准。
四、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投资规模及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实际建成及投入情况,调减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同时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各个建设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从而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
(一)年产1万吨液体油墨及8,000吨功能材料项目(二期工程)
1、全资子公司杭华功材是整个2.8万吨/年液体油墨及功能材料项目实施主体,整体项目由1万吨液体油墨(以下简称“一期工程”)和1万吨液体油墨及8,000吨功能材料(本次结项募投项目,以下简称“二期工程”)两期工程组成。公司依托一期工程积累的运行经验,在保证功能和性能满足生产需求的前提下,延续(部分扩充)了一期工程的基础生产资源,通过持续优化封闭式整体工艺设计并整合部分生产环节,实现了部分高性价比的国产设备对原计划采购的进口设备的替代,在提升设备自动化水平与生产效率的同时有效节省了募投项目设备采购支出。
2、本项目系采取分阶段实施的方式开展。截至目前,本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及1万吨液体油墨、5,000吨功能材料的产能建设并正式投入试运行,剩余3,000吨功能材料(主要为数码材料方向)的产能建设尚未启动。鉴于数码喷印技术产品在各工业领域的深化应用中仍处于持续开发与优化阶段,相应的核心工艺技术积累仍需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作深入的技术研究探索和试验,为进一步提升剩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项目投资风险,公司拟对本项目整体作结项处理,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年产35,000吨绿色印刷新材料项目”,同时持续关注工业数码材料下游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技术发展趋势,结合自身战略规划适时以自有资金推进剩余3,000吨功能材料产能的建设工作,确保资源配置与业务发展需求获得合理匹配,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本项目系采取分阶段实施的方式开展。截至目前,“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已基本完成除检测中心外的研发实验楼等实体建筑建设及相关研发、测试设备的采购和安装调试等工作,相关研发项目有序开展,能够满足公司现阶段的研发需求。
为践行国家绿色低碳发展战略,进一步聚焦高端胶印油墨和UV油墨等公司现有重点主导产品核心业务布局,公司结合主营业务行业发展趋势,在杭州市钱塘区临江高科园投资新建“年产35,000吨绿色印刷新材料项目”。该项目涵盖15,000吨紫外光固化印刷新材料和20,000吨植物油型胶印印刷新材料等印刷材料产品,并拟基于对重点产品业务板块协同配套考虑部署配置CNAS分析检测中心,以有效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测试能力与整体科技创新水平,为公司在相关领域的持续创新提供重要平台支撑和发展动力,以提升公司在高端胶印油墨和UV油墨领域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因此,基于因地制宜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避免重复建设等综合考量,公司研究决定将原定于“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内尚未投资建设的检测中心调整至“年产35,000吨绿色印刷新材料项目”统一实施。
(三)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提效增利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有效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后,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分配资源,全面促进各项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及结项募投项目资金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期间产生的各项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等共计约人民币14,574.56万元(最终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转出金额为准)全部用于在杭州市钱塘区临江高科园实施新建的“年产35,000吨绿色印刷新材料项目”。
对于“年产1万吨液体油墨及8,000吨功能材料项目(二期工程)”“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应付未付的尾款、质保金等款项人民币1,421.98万元(实际支付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将继续保留在募集资金专户,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范运作制度的要求,继续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直至所有待支付款项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等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同时,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杭华绿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华绿印”)将就“年产35,000吨绿色印刷新材料项目”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规定,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新增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35,000吨绿色印刷新材料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杭州杭华绿印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实施地点:杭州市钱塘区纬六路与经七路交叉口西南角
项目建设期:两年,最终以实际开展情况为准。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2028年5月
项目内容:拟采用全新数字化智能制造理念,建设年产35,000吨绿色印刷新材料(包括15,000吨紫外光固化印刷新材料和20,000吨植物油型胶印印刷新材料等印刷材料产品)自动化生产制造基地。
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预计人民币100,057.83万元,其中土建工程18,994.18万元、设备购置费18,345.66万元、安装工程9,838.3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592.60万元、预备费14,833.83万元、建设期利息2,453.2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8,000.00万元。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及结项募投项目资金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期间产生的各项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等共计约人民币14,574.56万元(最终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转出金额为准)全部投入该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由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进行补充建设。
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本项目的建设使公司的产品结构和生产能力更富有弹性,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牢固的基础,提高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优势。项目建成实施后,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16.92%,静态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7.14年(含建设期),本项目投资回收期较短,经济效益较好。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项目产品主要为紫外光固化UV油墨和植物油型胶印油墨等印刷材料,其生产过程清洁环保,工艺技术本质简单安全,产生的“三废”量少。已纳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第十九项:“轻工”类的第18条中的“水性油墨、能量固化油墨、植物油油墨等节能环保型油墨生产”,所属轻工产业,是国家鼓励的投资项目。
我国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明确规划了未来五年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提升路径,其中全面繁荣新闻出版事业将为印刷行业提供持续的政策动力,印刷行业的市场规模仍将不断攀升。未来,包装物印刷品的生产和加工将成为推动我国印刷业高速增长的重要引擎,高附加值印刷所占行业产值将会有明显提升;“十四五”期间印刷行业在出版物印刷、VOCs源头治理将达到突破性进展;包装装潢印刷VOCs治理达标排放,将继续采取分类施策方针,积极有序深入推进;具有绿色可再生资源特征和高环保性的植物油油墨、水性油墨、以及低能耗高效高品质的LED-UV紫外光固化油墨将会在全行业加速推广和普及。
另据目前所处杭州钱塘新区地域发展整体规划导向要求,由杭州钱塘区杭州临江高科园以“新材料”为战略引领,着力打造区块内新材料产业大平台,而公司现有下沙厂区地块为杭州钱塘区拥江发展规划的核心所在地,周边所有工业企业都将易地重置。基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实际考虑和谋划布局,公司正处于进一步深化调整产品结构、改进生产工艺、提升生产效率和智能化生产水平的发展时期,需要对企业生产装置和工艺水平进行换代升级和技术改造,从而继续保持行业领先的竞争优势,保证公司获得持续稳健的发展。
公司结合主营业务行业发展趋势,拟投资建设的“年产35,000吨绿色印刷新材料项目”,将采用数字化智能制造和自动化生产工艺路线,提升油墨联机连续生产的稳定可靠性和生产效率,在降低产品生产成本的同时,通过各物流环节和生产质量控制节点的数字化管理运营,保障产品品质获得提升。项目达产后,有利于提升公司在高端胶印油墨和UV油墨产品的生产规模和作业效率,使公司产品在品质稳定性、产品线结构、成本效率等方面具有更强的市场竞争力,推动产品结构持续优化升级和提升产品的附加值,增加公司综合竞争力,为今后的业务发展创造更为有利条件和积极影响。目前公司已构建了稳定的市场体系和良好的品牌影响力,有利于产品的推广和销售,持续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增强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主要风险分析
公司基于市场环境变动情况及自身经营规划和经营状况,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和行业政策变化,以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拓展不利、汇率波动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杭华绿印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公司拟使用全部节余募集资金及结项募投项目资金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期间产生的各项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等共计约人民币14,574.56万元(最终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转出金额为准)向全资子公司杭华绿印进行增资,其中人民币5,000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将结合新增募投项目“年产35,000吨绿色印刷新材料项目”的进展情况分批实施,全部增资完成后杭华绿印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5,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0,000万元(具体注册资本以实际增资后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变更审核为准),本次增资完成后杭华绿印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杭华绿印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八、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审慎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经济效益,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杭华绿印进行增资,有助于推进新增募投项目“年产35,000吨绿色印刷新材料项目”的建设发展,且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九、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调整“年产1万吨液体油墨及8,000吨功能材料项目(二期工程)”“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投资规模并结项,同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结项募投项目资金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期间产生的各项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等共计约人民币14,574.56万元(最终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转出金额为准)全部用于在杭州市钱塘区临江高科园“年产35,000吨绿色印刷新材料项目”,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8,751.00万元。关联董事中間和彦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本次事项已经2025年12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有关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正常业务行为,双方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相关议案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株式会社T&K TOKA需回避表决。
(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2025年1月至4月浙江迪克东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迪克”)为株式会社T&K TOKA(以下简称“TOKA”)下属子公司,亦为公司关联方之一,其与公司发生的日常业务为日常关联交易,故仍列示在上表的“关联人”栏中。公司于2025年5月中旬完成对浙江迪克60%股权收购交割事宜,并自该月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故自2025年5月起浙江迪克与TOKA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日常业务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注2:“本年年初至2025年11月30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不含浙江迪克与TOKA及其下属公司间自2025年1月至4月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注3:“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数据总额。
注4:“2026年度预计金额”为全年度预计数据,而“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统计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30日。
注5:在2026年度预计金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别之间的调剂)。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上表中“2025年度预计金额”为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及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两次预计金额汇总。具体内容请分别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2025年1月7日、2025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注2:受部分产品与商品因市场需求、业务拓展等因素影响,原材料采购规模相应有所收缩。
注3:主要原因①部分产品和商品受市场需求、业务推进等影响销售有所下降;②同一关联人株式会社T&K TOKA及其下属子公司PT.CEMANI TOKA、Korea Special Ink Ind. Co., Ltd.、TOKA(THAILAND)CO.,LTD.,因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导致各单体相关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金额存在一定差异;③“2025年度预计金额”为全年度预计数据,而“实际发生金额”统计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30日。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株式会社T&K TOKA
英文名称:T&K TOKA CO.,LTD.
“TOKA”系于1949年(昭和24年)12月23日依据日本法律在日本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株式会社),住所为日本国埼玉县入间郡三芳町大字竹间泽283番地1,董事长兼总经理为石合信正,主营业务为各类印刷用油墨、合成树脂的生产销售,注册资本为2,174百万日元。株式会社BCJ-74为TOKA的控股股东。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3月31日,TOKA总资产为47,062百万日元,净资产为18,489百万日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222百万日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7,356百万日元。
注:TOKA 2024财年(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2、公司名称:株式会社チマニートオカ(简称“印尼东华”)
英文名称:PT.CEMANI TOKA
“印尼东华”于1971年3月在印尼共和国西部爪哇州茂物县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1,296,885.9万印度尼西亚盾,法定代表人为尾崎浩史,主营业务为印刷油墨的生产、销售,TOKA持股72.58%,雅加达特别市持股27.42%。公司地址为Jl. Landbaw Km. 2.5 Desa Sanja, Citeureup Bogor 16810, Jawa Barat, Indonesia。
3、公司名称:韩国特殊油墨工业株式会社(简称“韩国特殊”)
英文名称:Korea Special Ink Ind. Co.,Ltd.
“韩国特殊”于1979年4月在大韩民国仁川广域市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13,248万韩元,法定代表人为吴正国,主营业务为印刷油墨的生产、销售,TOKA持股100%。公司地址为294 Bangchuk-ro, Michuhol-Gu, Incheon, 22121, Korea。
4、公司名称:东华(泰国)株式会社〔简称“东华(泰国)”〕
英文名称:TOKA(THAILAND)CO.,LTD.
“东华(泰国)”于2016年1月在泰国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00万泰铢,法定代表人为志田裕輝,主营业务为印刷油墨的生产、销售,TOKA持股49%,MHCB Consulting(Thailand)Co.,Ltd持股48%,FDI International Co.,Ltd持股3%。公司地址为66/14 Moo 6, Tambol Bang Phriang, Amphur Bang Bo, Samut Prakarn 10560, Thailand。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对公司结算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公司及子公司将就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订单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从关联人处采购原材料、产品或设备仪器、委托关联人代发部分工资性收入以及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一)关联销售、关联采购以及代发工资的协议签署情况
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与TOKA及子公司对各关联交易类别的定价、质量要求、交货时间等基本原则和要求根据《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与株式会社T&K TOKA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予以约定。
1、关联销售的主要情况
(1)定价原则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TOKA及其子公司的关联销售价格,按照市场化的定价原则,由双方根据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质量要求
公司及其子公司有责任按照已签订的合同及双方确认的订单生产、交货。公司及其子公司所交付的油墨和色浆产品及其用原料、商品应当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对产品质量的要求,TOKA及其子公司对产品有特殊要求可按双方商定的方法执行。
若公司及其子公司交付产品的规格、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订单要求的,TOKA及其子公司有权要求公司及其子公司负责补偿,并承担、支付与此相关的费用。
(3)交货时间
交货时间根据实际订单的具体要求为准,订单中未规定具体要求的,交货期为自Proforma Invoice的日期起25个中国工作日。由于公司及其子公司责任造成的交货延误,TOKA及其子公司有权要求公司及其子公司支付逾期违约金,金额为该订单下逾期未交货产品的金额*0.1%/天,违约金额以订单总额的20%为上限。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TOKA及其子公司的关联销售,采取由TOKA及其子公司直接下单的方式,双方在具体订单合同和业务要求中约定销售商品的名称、数量、金额、运输方式,以及付款结算方式等其他信息事项,相关内容以实际订单合同和业务要求约定为准。
2、关联采购的主要情况
(1)定价原则
①采购原材料的价格=TOKA采购价格+5%(利润)+各项清关费用(每千克15日元);
②采购产品的价格=TOKA制造成本+10%(利润)+各项清关费用(每千克65日元);
③采购设备仪器:TOKA采购成本+10%(利润)(含各项清关费用)。
如一方拟对前述价格提出调整,应当事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可以变更调整价格。
(2)质量要求
TOKA有责任按照已签订的合同及双方确认的订单内容交货。TOKA所交付的油墨和色浆产品及其用原料、商品应当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对产品质量的要求,公司对产品有特殊要求可按双方商定的方法执行。
若TOKA交付产品的规格、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订单要求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有权要求TOKA负责补偿,并承担、支付与此相关的费用。
(3)交货时间
交货时间根据实际订单的具体要求为准,订单中未规定具体要求的,交货期为自Sales Contract的日期开始60日内。由于TOKA责任造成的交货延误,公司及其子公司有权要求TOKA支付逾期违约金,金额为该订单下逾期未交货产品的金额*0.1%/天,违约金额以订单总额的20%为上限。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TOKA的关联采购,以采购油墨和色浆产品相关原材料、成品为主。采取由公司及其子公司直接向TOKA下达各类产品的采购清单并签署采购订单合同,双方在具体订单合同和业务要求中约定采购商品的名称、数量、金额、运输方式,以及付款结算方式等其他信息事项,相关内容以实际订单合同和业务要求约定为准。
3、其他交易/代发工资的主要情况
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聘任的日籍人员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公司全职工作,由公司支付全额劳动报酬。但该等日籍人员在公司任职结束后将返回日本,且根据日本法律及相关政策规定,日本公民需要在日本取得工资性收入并缴纳社会保险、年金等,才能在退休后领取养老金及享受相关社会福利。因此,该等日籍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取得的部分工资性收入由公司委托TOKA在日本代为发放。
TOKA按照公司指示,每月定期向公司的日籍员工发放工资,TOKA每半年统计代发金额,向公司提出请款书,公司收到请款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转账给TOKA指定的账户。TOKA承诺其实际发放的工资与请款书记载金额一致,不收取额外费用。
执行过程中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日籍人员发生变化的,按同样原则执行。因日本法律及相关政策规定发生变化,双方认为需要对上述内容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司子公司如聘任日籍人员有相同需求的,则参照上述原则处理。
(二)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的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人TOKA提供的劳务系为子公司浙江迪克推动彩色光刻胶色浆国产化替代拓展市场提供技术服务支持,交易将在各方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基础上进行,相关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协商确定并将根据业务实际开展情况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和持续性。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依据公司日常需求进行的,与关联方的合作是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同时获取公允收益,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二)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依据市场规则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此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三)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日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风险较低并且可控,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符合诚实守信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6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月8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5号大街(南)2号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8日
至2026年1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12月23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株式会社T&K TOKA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1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5号大街(南)2号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函件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请于2026年1月4日下午15: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请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股东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5号大街(南)2号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如意
联系电话:0571-86721708
联系传真:0571-88091576
电子邮箱:stock@hhink.com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5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任
暨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并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曹文旭先生提交的书面辞任报告。因公司控制权变更而涉及董事会改组调整,曹文旭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曹文旭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
●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推选肖梦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肖梦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之日起,选举肖梦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 非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曹文旭先生的辞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曹文旭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作好交接工作,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曹文旭先生的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文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同时通过持有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杭州协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16.12%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持股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曹文旭先生辞任后,将继续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曹文旭先生在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曹文旭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 非独立董事补选及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并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推选肖梦媛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肖梦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之日起,选举肖梦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均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调整后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为邱克家先生、王洋先生、肖梦媛女士,其中邱克家先生为召集人。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4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肖梦媛:女,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2013年9月至2015年6月在安徽省宣城市狸桥人民政府工作,2018年1月至2018年10月任浙江联合中小企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2019年2月至2020年7月任浙江集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项目经理,2022年5月至2025年10月兼任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监事,2020年7月至今任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控专员。目前同时兼任杭州普络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肖梦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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