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尚伃
在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的主线要求引领下,压力测试作为券商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在落实风险防控的“四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要求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2月24日,《证券日报》记者从多家券商处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近日向行业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券商持续做好压力测试相关工作。此次通知核心目标清晰,一方面旨在强化压力测试风险预防预警功能发挥,促进行业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另一方面则聚焦压力测试方案的持续完善,重点优化压力情景设计和参数指标体系。
从2025年全行业压力测试开展情况来看,券商对压力测试重视程度显著提升。目前,各家券商普遍建立了常态化压力测试机制,根据自身情况不定期进行业务测试,关注风险预警并对风险开展分析评估,将测试结果应用于资本规划等。但证券行业在压力测试的传导机制建设、与业务场景的深度融合等方面仍存在提升空间。
正是基于行业实践的现状与不足,中证协针对性地向券商提出了五项“进一步”的核心要求。中证协强调,券商需充分重视压力测试工作,严格按照《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证券公司压力测试指引》的相关要求,健全压力测试常态化机制,加强压力测试的传导机制建设,全面统筹子公司压力测试工作,有效识别、评估和应对各类风险,强化风险防控能力。
在进一步加强压力测试管理应用方面,前期压力测试情况暴露出一些问题。部分券商未将压力测试有效纳入战略决策体系,存在“重形式、轻应用”现象;测试成果停留在静态分析层面。针对这些问题,券商应当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压力测试的顶层设计和统筹指导,丰富压力测试管理的应用场景,充分发挥压力测试的前瞻性风险预警功能,动态反映公司业务发展中的风险变化,真正实现从“合规达标”向“管理赋能”的质效转变。
在进一步优化场外衍生品压力测试方案方面,在目前的压力测试实践中,由于场外衍生品不同结构合约的要素存在差异,其面临的风险情景亦有所不同。因此,压力测试场景的设置和内容的覆盖范围均需进一步完善。券商应持续优化场外衍生品压力测试方案,丰富压力测试参数维度,提升压力测试的精准性。同时,券商应充分考虑到不同场外衍生品结构的风险特征差异,在整体压力测试的基础上,针对雪球、多空收益互换等重点业务,逐步建立并完善专项压力测试方案,并在方案中涵盖对冲交易的市场影响等内容。
在进一步完善声誉风险压力测试传导机制方面,2025年压力测试结果显示,在声誉风险压力测试中,部分公司仅将声誉风险损失设定为处置风险的费用,未考虑风险传导。部分子公司认为不需要测试或不涉及声誉风险;部分券商将声誉风险与合规风险混同,未进行单独的声誉风险压力测试。整体来看,当前券商对声誉风险的压力测试尚处于探索阶段,需要进一步加强。券商应当在压力测试中认真研究声誉事件的风险特征、传导路径及影响结果,以评估、应对相关风险事件的冲击。
在进一步加强子公司压力测试工作管理方面,根据《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证券公司并表管理指引(试行)》的最新要求,券商应健全全景式、穿透式的管理体系,加强对子公司(包括境外子公司)压力测试工作的统筹,逐步提高子公司压力测试的系统自动化程度,加强对子公司风险的一体化管控,保障全面风险管理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在进一步提升压力测试的有效性和准确性方面,券商应当按照中证协要求认真完成压力测试工作,定期对压力测试工作机制和执行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优化与完善。中证协将适时对券商的压力测试工作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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