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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修订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及不再设立监事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2025-049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公司于近期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金复〔2025〕752号),金融监管总局已经核准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做出的修订。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金融监管总局核准之日起生效,其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公司网站(www.e-chinalife.com)。

  自《公司章程》修订获核准之日起,本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监管规则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曹伟清先生、谷海山先生、叶映兰女士、董海锋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并确认其与本公司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其他事项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本公司对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对本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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