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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50              证券简称:安乃达              公告编号:2025-08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67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9,624.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255.5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368.4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6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00Z0021号)。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披露的《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2024年8月5日披露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注:根据该银行的内部管理制度,该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签约的银行主体为其上级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三、本次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12月15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安乃达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安乃达智能制造项目”,同时将“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扩产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安乃达智能制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由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沿用原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闵行支行,账户:98280078801800005420)并与保荐人、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其余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将予以注销。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于2024年6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原三方监管协议”),现鉴于甲方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进行了变更,对原三方监管协议做出以下补充约定:

  一、甲、乙、丙三方同意对原协议第一条做出以下变更:

  原内容:“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98280078801800005420,截至2024年6月28日,专户余额为54,866.0048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安乃达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建设项目、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年/月/日,期限/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变更为:“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98280078801800005420,截至2025年12月23日,专户余额为10,713.79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安乃达智能制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本补充协议是各方签订的原三方监管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除本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原三方监管协议其余条款均继续适用。本补充协议与各方以往就本补充协议有关事项所达成的协议或安排有冲突时,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三、本补充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本补充协议一式柒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50              证券简称:安乃达              公告编号:2025-083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价值,切实保障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与经营实际,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筑牢经营质量根基

  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公司始终牢记“万物赋能”的核心使命,锚定“成为全球领先的电驱动解决方案专家”的发展愿景,坚定践行既定发展战略。公司通过持续提升技术研发、系统集成与经营管理三大核心能力,不断优化产品质量管控体系,扎实稳健推进主营业务开展,致力于实现长期稳定健康的高质量发展。

  在产能布局方面,公司已先后在天津、江苏无锡、安徽六安和广东惠州建成现代化生产基地,海外越南生产基地已正式投产运营,形成了覆盖国内外市场的一体化产能网络,为全球客户提供高品质的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配套产品及一体化服务。

  在产品应用领域拓展方面,除电动两轮车外,产品还应用于诸多新的场景。目前应用于割草机器人、高速电摩、电动轮椅、高尔夫捡球机器人的电机产品等已实现量产,正在开发用于具身智能机器人用轮式底盘、扫雪机器人等新场景的电机,持续开拓增长新空间。

  在管理体系建设方面,公司已通过 ISO 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 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及CQC质量认证,成功构建“质量-安全-环境-能源“四位一体的标准化管理体系。这一成果标志着公司在可持续发展道路上迈出关键步伐,为打造绿色智能工厂、实现长期稳健经营奠定坚实基础。

  二、坚持研发驱动,持续强化核心竞争力

  公司始终坚持技术创新为发展核心动力,严格遵循产品正向研发流程,全面覆盖产品需求定义、系统集成设计和属性分解、产品开发、测试验证等关键环节,确保研发成果的实用性与前瞻性。

  在核心技术突破方面,公司自主研发的电动自行车用无线控制系统、高速电机转子可靠性技术、基于数据共享的电动车用控制系统、拼块式的内置磁钢切向充磁的无刷电机转子结构的装配方法、力矩传感技术等成果已成功实现产业化应用,显著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研发的海尔贝克(Halbach)阵列磁钢排布的转子组件、双摆线减速机构及其轮毂电机等多项技术均已获得专利授权,技术壁垒得到进一步巩固。为更精准地感知骑行者意图,公司在力矩传感技术领域持续深耕,目前已拥有9项力矩传感器核心专利,该技术已在电助力自行车领域实现大规模应用。公司正积极拓展在其他场景的应用,进一步拓宽技术商业化边界。

  针对行业发展趋势及当前市场需求,结合公司的业务布局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在上海建设“安乃达智能制造项目”,将作为公司创新技术的孵化器,重点布局下一代智能电驱动系统的设计与研发,实现对市场需求的精准响应,确保公司产品质量的持续提升,有助于推动公司高端技术与产能协同升级。

  凭借突出的研发实力,公司先后获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上海市专利试点企业;子公司江苏安乃达亦获评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无锡市企业技术中心。截至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拥有各项专利 126 项,其中发明专利 21 项(含 1 项美国专利,1 项欧洲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105 项,并参与制定国家及行业标准 9 项,持续为行业技术进步贡献力量。

  三、坚守股东回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始终秉持“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的理念,已将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写入《公司章程》。在充分兼顾自身经营业绩与未来长远发展需求的基础上,公司建立了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确保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自2024年7月上市以来,公司已实施分红3次,累计现金分红金额约1.45亿元(含税)。其中,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约1.10亿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达100.37%,切实将经营成果回馈给广大股东。

  未来,公司将继续践行“投资者为本”的核心理念,动态平衡企业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关系,积极探索适配公司发展实情的股东回报模式。严格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监管要求,维护分红的稳定性与持续性,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以实际行动回馈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

  四、规范公司运作,全面提高治理水平

  公司坚守合规底线,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相关制度,防范重大风险。公司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完成取消监事会的治理结构优化,相应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并同步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核心制度进行全面修订与完善,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持续提升,有效提升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目前,公司已形成“股东会决策、董事会监督、管理层执行”的治理体系,该体系分工明确、权责清晰、运作规范、相互制衡,构建了紧密衔接、高效协同的治理与管理架构。

  未来,公司将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动态,不断完善治理能力建设与内部控制制度,提升运营规范性与决策科学性,强化内部监督与合规管理,明确独立董事履职定位与保障机制以支持其独立发表意见,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治理保障。

  五、深化投资者沟通,精准传递企业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通过定期报告、临时公告、ESG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充分向市场传递公司经营动态与价值;通过持续优化信息披露机制,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在投资者沟通方面,公司通过上证E互动、投资者电话、投资者邮箱、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股东会现场交流、机构投资者调研等多元化渠道,主动加强与各类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主动回应投资者关注,及时传递公司经营动态、战略规划与发展成果,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理解与价值认同。

  未来,公司将在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以投资者关注点需求点为导向,全方位提升信息披露的有效性与针对性、及时性与透明度;同时,公司持续丰富投资者沟通形式,定期召开业绩说明会、及时答复投资者问询,通过多渠道、高效率的沟通机制,向资本市场精准传递公司价值,助力投资者全面、清晰把握公司发展脉络与价值逻辑,增强市场对公司的认同感与信任度。

  六、聚焦“关键少数”,强化履职责任与风险防控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履行能力建设与风险防控工作,通过组织监管政策专项培训等方式,督促“关键少数”加强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政策的学习,提升自律意识、履职能力与责任意识,严守合规底线。同时,公司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关键领域进行定期排查,有效防范潜在风险,切实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强与“关键少数”的常态化沟通,及时传递最新监管要求与行业动态,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准确把握法律法规边界,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与风险防控能力;优化高管薪酬考核体系,将多维度指标纳入考核等方式,推动公司董事、高管履职,实现“关键少数”与公司长期利益深度绑定,为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七、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当前经营情况、行业趋势及监管要求制定,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未来方案实施可能受到宏观经济、政策法规、行业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50              证券简称:安乃达            公告编号:2025-081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5年12月24日以电话方式送达,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洪岳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参会董事8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沿用原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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