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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5-06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民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董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变更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5-065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障公司治理规范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选举,同意选举徐维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徐维坚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与条件。其将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8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保持一致。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合计不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附件: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徐维坚先生,1984年11月出生,专科学历,曾任杭州湾轴承厂技术人员、宁波长华项目经理、核价科科长,现任公司商务中心报价科科长。

  徐维坚先生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单位担任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维坚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5-066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2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建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障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运作及经营发展持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按法定程序进行换届选举。

  换届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另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慎审查任职资格,并征得候选人本人书面同意,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建华先生、徐姚宁女士、褚国芬女士、熊军锋先生、张科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正式就任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职责,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平稳过渡。

  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的人数合计不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与会董事对候选人逐位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王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

  2、选举徐姚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

  3、选举褚国芬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

  4、选举熊军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

  5、选举张科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征得候选人本人书面同意,董事会同意提名郑小羊先生、常勇先生、仲丽慧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新一届独立董事正式就任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继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忠实、勤勉履职,保障董事会决策的连续性与有效性。与会董事对候选人逐位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郑小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

  2、选举常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

  3、选举仲丽慧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人数占第四届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监管要求;候选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家数均未超过三家,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任职数量限制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仲丽慧女士、郑小羊先生、常勇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郑小羊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具备专业履职能力。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监管要求并对照2025年6月15日开始实施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涉及职工董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涉及采购原材料及设备、提供或接受劳务、租赁房产等,预计交易总金额为701.00万元(不含税)。

  董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可以发挥双方各自在价格、服务方面的优势,实现彼此资源互补,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的实施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王建华先生、徐姚宁女士、张科定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69)。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近期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0)。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2025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5-069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彬科技”或“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2026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公司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手方主要是慈溪上驰汽车配件厂(王建华胞兄王长土配偶之弟媳严文君控制的个体工商户)、慈溪市周巷佳飞五金配件厂(王建华堂兄弟王长云之儿媳张亚飞控制的个体工商户)、慈溪市速朋货运代理服务部(王建华表姐姚书珍女婿严林丰控制的个体工商户)、慈溪市周巷镇长华五金拉丝厂(王建华姐夫姚文杰控制的个体工商户)、宁波佰氏微泡注塑科技有限公司(王建华持股15%)等,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上述单位为公司关联方。公司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度与前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涉及采购原材料及设备、提供或接受劳务、租赁房产等,预计交易总金额为701.00万元(不含税)。

  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前审议,以全票(三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王建华先生、徐姚宁女士、张科定先生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及调整部分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781万元。具体预计情况及截至2025年11月的实际情况如下: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慈溪上驰汽车配件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0282MA2H6Q2B28

  经营者:严文君

  类型:个体工商户

  注册日期:2020年07月07日

  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周巷镇周潭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模具制造;五金产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王建华胞兄王长土配偶之弟媳严文君控制的个体工商户。

  经查询,慈溪上驰汽车配件厂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良好。

  (二)慈溪市周巷佳飞五金配件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0282MA293P0A52

  经营者:张亚飞

  类型:个体工商户

  注册日期:2014年06月17日

  经营场所:慈溪市周巷镇天灯舍村西区185号

  经营范围:五金配件、塑料制品制造、加工。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王建华堂兄弟王长云之儿媳张亚飞控制的个体工商户。

  经查询,慈溪市周巷佳飞五金配件厂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良好。

  (三)慈溪市速朋货运代理服务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0282MA2AH9TX1N

  经营者:严林丰

  类型:个体工商户

  注册日期:2018年02月28日

  经营场所: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天灯舍中78号

  经营范围:货运代理服务;仓储服务;普通货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慈溪市速朋货运代理服务部系王建华表姐姚书珍女婿严林丰控制的个体工商户。

  经查询,慈溪市速朋货运代理服务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良好。

  (四)慈溪市周巷镇长华五金拉丝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0282MA2EJ5MN91

  经营者:姚文杰

  类型:个体工商户

  注册日期:1997年01月01日

  经营场所:慈溪市周巷镇兴业北路

  经营范围:冷轧带肋钢筋拉丝、五金拉丝加工。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王建华姐夫姚文杰控制的个体工商户。

  经查询,慈溪市周巷镇长华五金拉丝厂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良好。

  (五)宁波佰氏微泡注塑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MA2AJFMB4Q

  法定代表人:白烨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日期:2018年04月27日

  经营场所:浙江省余姚市新建北路737-1号

  经营范围:注塑装备的研发;塑料制品、塑料模具的设计、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王建华持股15%。

  经查询,宁波佰氏微泡注塑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一般经营规则并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其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如下:

  1、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2、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3、如无可供参考交易定价的,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4、关联交易确实无法按上述原则和方法定价的,由交易经办人员充分说明该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原则及方法,确保定价公允。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前述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并进一步授权相关人员,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新签或续签相关协议并予以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可以发挥双方各自在价格、服务方面的优势,实现彼此资源互补,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的实施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与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合理、客观,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以全票(三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保荐人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前审议,以全票(三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事项无需股东会审议。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事项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4、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0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0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0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0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0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兴业北路东侧工业园区开发2路1号(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3.上述提案1、提案2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对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5.以上提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6.提案4为特别决议议案,需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提案属于股东会普通决议议案,需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复印件公司留存);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三)进行登记;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三)进行登记(公司需留存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他文件复印件);

  3. 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电子邮件须在2026年1月6日16:00前送达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兴业北路东侧工业园区开发2路1号(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315324;电子邮箱地址: xuchaoer@iyu-china.com)。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请在发送电子邮件后电话确认。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 登记时间:2026年1月6日16:00前;

  5. 登记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兴业北路东侧工业园区开发2路1号(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78

  2、投票简称:一彬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本次股东会提案1、提案2采用累积投票制,该两项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入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9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二、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签字,委托人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三:

  股东会参会登记表

  致: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6年1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一彬科技(股票代码:001278)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附注:

  1、 股东姓名/名称、股东证券账户号码等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参会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

  3、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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