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2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与收益分配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应当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2)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按本金支付,赎回基金份额当期对应的收益,于当期月度分红时支付。
(3)投资者解约的情形下,按照当期收益分配期间收益率与解约日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孰低的原则计付收益。(4)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暂估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暂估收益,并在分红日根据实际净收益按月集中支付。基金每万份基金暂估净收益和7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与分红日实际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可能存在差异,原因是银行存款估值时以成本列示,每日按照约定利率预提收益,直至分红期末按累计收益除以累计份额确定实际分配的收益率,具体的差异金额以公司官网展示为准。
(5)收益月度结转时,每月度累计收益支付方式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若每月度累计收益支付时,投资者累计未结转收益为正值,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如投资者累计未结转收益等于零时,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保持不变。如投资者累计未结转收益为负值,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缩减相应的基金份额,遇投资者剩余基金份额不足以扣减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内部应急机制保障基金平稳运行。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
2、咨询方式
(1)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pf.com.cn。
(2)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202-888。
3、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5日
光大保德信阳光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管理费调整及恢复的公告
1、 管理费调整方案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拨打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88)了解详情,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pf.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请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做好风险测评,在了解基金情况、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基金。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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