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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728         证券简称:中国电信       公告编号:2025-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在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公司总部618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及资料已于会前发送给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独立董事吕薇女士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现场会议,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吴嘉宁先生在本次董事会上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柯瑞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其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批准《关于外部审计师2025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合称“毕马威”)作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师,董事会获股东大会授权确定最终审计费用。公司根据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各方面因素,结合全年最终的审计范围,根据毕马威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工作量综合确定,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外部审计师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5,20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9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80万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批准《关于预计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预计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该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刘桂清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728       证券简称:中国电信        公告编号:2025-039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外部审计师审计工作表现评价及2025年度外部审计师聘用的议案》,批准建议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师,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于2025年3月26 日、2025年5月2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和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一、 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毕马威华振《关于变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机构,原指派项目合伙人为况琳,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况琳、刘婧媛,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高智纬。现因工作调整,毕马威华振指派谭亚红接替刘婧媛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中国电信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的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合伙人为况琳,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况琳、谭亚红,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高智纬。

  二、 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一)基本信息

  谭亚红女士,201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6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谭亚红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二)诚信记录

  谭亚红女士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谭亚红女士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三、 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728        证券简称:中国电信      公告编号:2025-038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于预计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塔”)2026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上限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与中国铁塔签订《商务定价协议》及《服务协议》,有利于精准把握数字经济发展机遇,更加高效建设移动网络,加快打造绿色低碳数字信息基础设施,有效节省资本开支和运营成本,进一步实现降本增效,推动企业更高质量发展。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活动所需的正常业务往来,遵循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是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目标的市场化选择,不存在损害交易双方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本公司发展需要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批准公司与中国铁塔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上限。关联董事刘桂清已按相关规定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认为:该等关联交易均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协议遵循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均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订立,相关建议年度上限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审核委员会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该等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协议遵循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均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订立,相关建议年度上限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中国铁塔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次关联交易2026年度的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在2026年度与中国铁塔预计金额上限总额度以内,公司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不同关联交易类别之间调剂。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中国铁塔成立于2014年7月15日,注册资本为1,760,084.71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东冉北街9号院北区14号楼-1至3层101,法定代表人为张志勇。中国铁塔主要从事通信铁塔等基站配套设施和高铁地铁公网覆盖、大型室内分布系统的建设、维护和运营;同时依托独特资源面向社会提供信息化应用和智慧换电、备电等能源应用服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人民币3,328.34亿元,净资产人民币1,999.79亿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977.72亿元,净利润人民币107.29亿元。

  中国铁塔为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788),公司持有中国铁塔20.50%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兼首席运营官刘桂清先生已辞任中国铁塔非执行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的相关规定,在刘桂清先生辞任生效后的12个月内,中国铁塔仍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于公司与中国铁塔签署的《商务定价协议》和《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详见2022年12月1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及预计2023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国铁塔签订《商务定价协议》及《服务协议》,有利于精准把握数字经济发展机遇,更加高效建设移动网络,加快打造绿色低碳数字信息基础设施,有效节省资本开支和运营成本,进一步实现降本增效,推动企业更高质量发展。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活动所需的正常业务往来,遵循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是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目标的市场化选择,不存在损害交易双方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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