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5-09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润水务”)拟为其全资子公司什邡弘润中水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什邡中水”)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申请23,800万元固定资产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担保已于2025年12月19日履行子公司国润水务的内部决策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5年12月20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国润水务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什邡中水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签署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国润水务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担保的本金限额:贰亿叁仟捌佰万元整;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见主合同的约定。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均为该部分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发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则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本合同担保之债权范围为乙方尚未收回的贷款债权余额或银行承兑汇票债权余额或票据贴现债权余额或办理商票保融债权余额或押汇债权余额或信用证债权余额或保函债权余额或其它债权余额,包括债务本金和利息(含正常利息、罚息和复利),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乙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
5.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三年,即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20,396.41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0.3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金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五、 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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