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5-2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精密件制程智能化升级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精密件制程智能化升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792,324.34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下同)。公司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成后,公司拟注销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事项可以豁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亦无需保荐人发表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45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21,374,181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37,418,100.00元(含本数),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1,394,999.9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16,023,100.01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4年11月22日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518Z0130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和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深圳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管理。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结项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精密件制程智能化升级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精密件制程智能化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节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收入,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精密件制程智能化升级项目”己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本着科学、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资金投入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收益以及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拟将“精密件制程智能化升级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792,324.34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待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未违反《监管要求》《规范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其他说明
根据《监管要求》《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事项可以豁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亦无需保荐人发表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5-224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领益智造”)分别于2025年12月5日和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事项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2026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事项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以下合称“中信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州领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领煌”)和中信银行签订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形成的债权最高限额为本金人民币1亿元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扬州领煌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人扬州领煌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并能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甲方):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主合同债务人:扬州领煌科技有限公司
1、主合同
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即自2025年12月25日至2030年12月25日),乙方与主合同债务人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为本合同的主合同。
2、担保的债权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是指乙方依据与主合同债务人在2025年12月25日至2030年12月25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债权本金人民币1亿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3、保证范围
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4、保证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如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或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证人应履行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1,372,792.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的69.31%。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297,537.30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2,899.16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52,355.97万元,对参股子公司无担保余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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