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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科技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 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2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或转换转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有权不开放申购、赎回,并按规定进行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或转换转入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业务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人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 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人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人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进行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者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普通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指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养老目标基金和职业年金计划。养老金客户需在申购前向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并经基金管理人确认。如将来出现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或其他养老金客户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者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普通投资者的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注: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立,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人账户,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等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任何损失。。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 日常转换业务

  4.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具体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的未付收益或部分转出且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为负而本次转出完成后账户剩余资产不足以弥补当前累计未付收益的负值时按转换比例结转的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如计算所得补差费用小于0,则补差费用为0

  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

  如转入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基金固定申购费

  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如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

  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补差费用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最初持有华西科技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10,000.00份,持有满30日后于T日(未满180日)提出将该10,000.00份基金转换成华西优选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则对应的华西科技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赎回费率为0.50%,对应的华西优选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为1.50%。假设T日收市后华西科技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位净值为1.1000元/份,华西优选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单位净值为1.0500元/份,则有关转换所得的份额计算如下:

  转出金额=10,000.00×1.1000=11,00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11,000.00×0.50%=55.00元

  转入金额=11,000.00-55.00=10,945.00元

  转入基金申购费=10,945.00/(1+1.50%)×1.50% = 161.75元

  转出基金申购费=10,945.00/(1+1.50%)×1.50%=161.75元

  补差费用=161.75–161.75=0.00元

  净转入金额=10,945.00–0.00=10,945.00元

  转入份额=10,945.00÷1.0500=10,423.81份

  即:某投资者在T日将单位净值为1.1000元/份的10,000.00份华西科技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请转换为单位净值为1.0500元/份的华西优选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可得到10,423.81份华西优选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

  4.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可与本公司旗下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之间进行相互转换,同一基金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间可以相互转换。

  (2)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基金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2、基金份额持有人向销售机构提交基金转换的申请,拟转换转出基金需处于可赎回状态,对于有持有期限规定的基金,转换转出时需满足持有期要求,拟转换转入基金需处于可申购状态。

  3、基金转换采用“份额转换、未知价”原则,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基金的转换价格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申请转换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4、经转换后的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从转换确认日开始重新计算。

  5、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先确认的认购或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在转换时先转换。

  6、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出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换业务与赎回业务按同比例确认,未确认部分按失败处理,不支持顺延到下一个交易日处理。

  7、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8、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转换,申请转换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0.01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转换时,如剩余份额低于 0.01 份,应选择一次性全部转出,具体数量限制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3)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导致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

  4、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入或某笔转出。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暂停转换或暂停后重新开放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费率水平、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投资人可通过华西基金直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转换转入业务。其他销售机构对本基金转换转入业务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或垂询相关销售机构。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6. 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华西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5 层 526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5 层 526 号

  法定代表人:李本刚    

  电话:028-62003155 传真:028-62003132    

  联系人:李侃音    

  客服电话:400-0628-028

  6.2其他销售机构    

  (1)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hx168.com.cn    

  客服电话:95584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abchina.com    

  客服电话:95599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csc108.com

  客服电话:95587

  (4)天府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网址:www.hxzq.cn

  客服电话:95304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时,请遵循各销售机构业务规则与操作流程。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公司将根据《华西科技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华西科技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办理本次开放期开放日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华西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电话:400-0628-028    

  公司网址:www.hxfund.com.cn       

  风险提示: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西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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