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50 证券简称:保变电气 公告编号:临2025-06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6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刘淑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 董事长刘淑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河北王笑娟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晓雷、翟冯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河北王笑娟律师事务所关于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50 证券简称:保变电气 公告编号:临2025-065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
被司法划转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划转事项概述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变电气”)于2023年6月22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股票分配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9),根据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保定中院”)《民事裁定书》((2016)冀06破7-11号),保定中院对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威集团”)39位债权人应当分配的天威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额予以确认。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1),于2024年11月30日披露了《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划转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6),35位债权人陆续通过司法执行方式分配了股票。
二、股份司法划转完成情况
2025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天威集团破产管理人通知,天威集团所持有的9,837,422股保变电气股票已通过司法执行方式向最后4名债权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工行北分中信证券增益定向资金管理计划)(分配6,763,782股)、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广发证券工行稳益)(分配2,395,397股)、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竞秀区税务局(分配423,310股)、保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威路支行(分配254,933股)分配完毕。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说明
本次司法划转完成后,天威集团不再持有保变电气股份,本次股份司法划转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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