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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 公告

  证券代码:688275         证券简称:万润新能         公告编号:2025-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近日,公司收到致同所送达的《关于变更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致同所作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刘志永为项目合伙人兼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桔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付细军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因致同所内部工作调整,现指派党小民接替刘志永工作,会同胡桔、付细军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项目合伙人为党小民,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党小民和胡桔,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付细军。

  二、 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党小民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党小民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不存在可能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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