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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506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十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将与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集团”)及旗下子公司关联方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1.2亿元。上述关联交易不代表实际发生金额,公司将依法合规通过招投标等方式参与相关项目,业务落地存在不确定性。

  2、202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孔令胜、曹宇、汪亚杰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6位董事均投票同意。本议案经公司第十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额度的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至公司2027年度关联交易额度预计议案审议通过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与上述关联方洽商并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协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三)2025年度1至11月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注:1、自2025年9月9日起,神铁二号线已不再符合公司关联方认定标准,后续交易未纳入关联交易范畴进行核算与管理。

  2、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合同后,根据项目执行情况,依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分阶段确认采购及销售金额,因此,实际发生金额与合同签署金额存在一定差异。另外,表中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公司后续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此外,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财务”)于2025年5月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在上述协议到期前,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协议中交易限额的规定开展业务。其中:预计公司向国投财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承兑汇票等授信品种,以上业务品种在授信额度内循环使用;同时,国投财务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及结算服务,存款每日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在国投财务存款余额37,194.39万元、贷款余额25,75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年度公司在国投财务日最高存款余额为57,602.87万元,开展各类综合授信业务金额最高额为85,500万元。具体存贷款情况,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度与国投财务存贷款风险评估报告中详细披露。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名称: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法定代表人:付刚峰

  4、注册资本:人民币3,380,000万元

  5、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号-6国际投资大厦

  6、经营范围: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并开展有关投资业务;能源、交通运输、化肥、高科技产业、金融服务、咨询、担保、贸易、生物质能源、养老产业、大数据、医疗健康、检验检测等领域的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7、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国投集团总资产9,243.07亿元,所有者权益2,943.90亿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261.14亿元,净利润188.32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关联关系:国投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9、履约能力:上述关联方财务和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法人销售产品、商品;采购产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等。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或结合市场价格情况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与国投财务已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存贷款利率由双方参照市场利率协商确定。详情参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2、公司于2025年3月6日与国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署《干部人事档案委托服务协议》,3月25日与北京国聘优采科技有限公司签署《采购及委托服务合同》。服务价格参照市场水平确定,费用按年度实际业务开展情况支付,相关交易已纳入年度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管理。

  3、其他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合同及协议,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有利于发挥公司及关联方各自的优势,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发展。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事项公允、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与上述关联方相互独立,开展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十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了如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价格公允合理,属于正常商业往来,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公司对关联交易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股票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5064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子公司

  提供银行授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包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 公司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州高铁”)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十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

  1、担保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年度融资安排及业务需求,2026年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26.6亿元的授信担保合同额度。其中,公司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授信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3亿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授信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6亿元,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授信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亿元。预计情况如下:

  

  注:1、上述授信担保额度包含本年度新增及延续的授信担保额度。

  2、表中“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中“最近一期净资产”、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数据。

  2、审批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9位董事均投票同意。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2027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之日止,在有效期内签订的担保合同无论担保期限是否超过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

  担保期限内对子公司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符合规则的前提下,审批具体担保方案及调剂担保额度,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股东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上述子公司均为公司直接或间接100%持股。上述子公司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1)被担保人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2)被担保人2025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主要包括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内容,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授信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6,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1.67%。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批准后,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6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7.76%。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等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和子公司经营发展,有助于合理进行资金规划。被担保企业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营稳健,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其财务和经营决策,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为上述子公司融资或业务开展提供担保是履行股东正常义务,方案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股票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5063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十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神州高铁与神州腾信进行债务重组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务重组概述

  1、债务形成的原因

  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与神州腾信(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腾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8,314.91万元价款向神州腾信转让柏丽豪科技(天津)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于2019年12月收到神州腾信支付的股权转让合同价款4,700万元,剩余的股权转让价款3,614.91万元至今未支付。详情参见公司2019年12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转让部分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39)。

  2、债务回收的相关措施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先后采用发送催款函、律师函等方式催收上述款项,并于2023年11月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提起诉讼,海淀法院于2025年4月30日判决公司胜诉,判决神州腾信应在判决生效之日后10日内向神州高铁支付股权转让款3,614.91万元、违约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费用;因其一直未支付上述款项,公司向海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 2025 年7月对神州腾信启动执行程序,从其账户划扣41.78万元。2025年12月8日,公司收到法院终本裁定书,因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本案暂不具备执行条件,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3、债务重组方案

  为了加快公司债权清收,实现资金回笼,改善资产结构,结合法院判决和执行已终本的情况,公司拟与相关方进行债务重组。本次债务重组为各方就上述逾期剩余股权转让价款3,614.91万元及违约金等拟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债权总金额重组后变为现金清偿和债权转让两部分,现金清偿为2,600万元,债权转让为深圳柏丽豪实业有限公司在(2023)粤0303民初12218号《民事判决书》中所享有的债权及作为原告和申请执行人的其他全部权利(以下简称“债权转让部分”)。

  4、202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神州高铁与神州腾信进行债务重组的议案》,9位董事均投票同意。本次债务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二、债务重组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债务重组对方基本信息如下:

  1、企业名称:神州腾信(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东方社区松岗大道13号24号楼24号B

  4、法定代表人:杨建

  5、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商务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教育信息咨询、心理咨询(不含医学心理咨询、医学心理训练、医学心理辅导等医疗行为)、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企业营销策划、文化交流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工艺品设计、销售;电脑动画设计、工艺美术设计;通用飞机制造技术及研发;国内贸易;

  7、股权结构:杨建(持股比例80%)、杨子旭(持股比例20%)

  8、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12月31日,神州腾信提供的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资产总额5,488.63万元,负债总额6,126.90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638.26万元。

  9、神州腾信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债务重组方案及债务重组协议主要内容

  1、重组协议主体

  甲方(债权人、抵押权人):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债务人):神州腾信(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抵押人):深圳市柏丽豪实业有限公司

  丁方(保证人):杨建

  2、债务确认

  本次重组的债权为:股权转让款人民币36,149,100元、违约金(以3,614.91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5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23,145.5元、公告费200元以及(2025)京0108执18462号案件的执行费(以下简称“原债权”)。

  3、债务重组方案及债务清偿

  在乙方、丙方、丁方依约履行债务重组协议项下义务的前提下,原债权经债务重组后变更为现金清偿与债权转让两部分,现金清偿部分金额为人民币26,000,000元;债权转让部分为丙方将其在(2023)粤0303民初12218号《民事判决书》中所享有的债权(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及占用费4,187,152元、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及作为原告和申请执行人的其他全部权利(以下简称“丙方债权”)以人民币0元对价转让给甲方。海淀法院在强制执行本案判决过程中自乙方账户中已划扣并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应当作为重组债权中的现金清偿计入乙方已支付款项中。

  4、支付方式、期限

  乙方应按以下方式完成重组债权中的现金清偿:乙方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甲方重组债权现金200万元;乙方应于2026年6月30日前支付甲方重组债权现金400万元;乙方应于2026年12月15日前支付甲方重组债权现金2000万元。自债务重组协议签署日起,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随时提前偿还以上重组债权现金;债权转让部分: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当日与甲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并按《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将丙方债权以0元对价转让给甲方并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宜。债务重组协议签署后甲方向法院申请解除对乙方银行账号的查封冻结措施,以便于乙方向甲方支付重组债权现金。如因账号解除查封冻结原因导致乙方在2025年12月31日后支付相关款项的,不视为乙方超期履行当期付款义务。

  5、还款担保

  丙方同意以其持有的深圳市罗湖区贝丽路柏丽花园裙楼三层为重组债权提供第一顺位的抵押担保,并与甲方就此另行签署《抵押协议》。丁方同意就甲方对乙方享有的重组债权现金部分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丁方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自债务重组协议约定的乙方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丁方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如乙方未按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或承担责任,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丁方在担保范围内履行清偿丁方担保债权的义务而无须先追偿乙方。

  6、债务豁免前提

  仅当乙方已按照现金清偿的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全部重组债权现金,且丙方已按照债权转让完成丙方债权转让,且乙方、丙方及丁方均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形的情况下,甲方同意豁免乙方在原债权项下对甲方负有的全部支付义务与责任。各方确认,该等豁免为附条件的豁免,即仅在前述条件均已满足时生效,任一条件未成就,该等豁免不生效力。

  7、生效条件

  债务重组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方公章且丁方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上述协议主要内容为各方初步沟通确定,最终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债务重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务重组旨在加快公司债权清收,实现资金回笼,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截至目前,公司已对该事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债务重组实施后,公司将按照2,600万元现金清偿款项的回款进度转回前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预计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正面影响,具体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本次交易尚未签署正式协议,交易对方能否按照协议约定按时付款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积极督促交易对方遵守约定,并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大家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五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债务重组协议》-初稿;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0008                  证券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5066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1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院1号楼中坤大厦16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上述第3项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1月12日9:3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院1号楼中坤大厦16层。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2026年1月12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院1号楼中坤大厦16层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44(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小婧、季晓东

  联系电话:010-62119883 传真:010-6211988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院1号楼中坤大厦16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44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08

  2、投票简称:神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会议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13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下列权限:

  (1)对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事项的授权:

  

  表决票填写方法: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所列每一项表决事项后方的“同意”、“反对”或“弃权”中任选一项,以打“√”为准。

  (2)如果委托人未明确投票指示,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填写“是”或“否”):     。

  (3)代理人对临时提案是否具有表决权(填写“是”或“否”):     。

  (4)对临时提案的表决授权(划“√”):a.投赞成票;b.投反对票;c.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委托书复印有效)

  

  证券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编号:2025062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十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丁慧春,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3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张海啸,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7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闫明,201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主要基于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及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与信永中和洽商签订相关业务合同。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十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在2020-2024年度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十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与信永中和洽商签订相关业务合同。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信永中和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5061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9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会议通知的时间、形式符合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李先进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独立董事洪铭君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十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相关规定,选举汪亚杰担任第十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与李先进(召集人)、周晓勤共同组成第十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神州高铁与神州腾信进行债务重组的议案》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债务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神州高铁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发挥“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作用,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同意制定《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神州高铁负责人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负责人考核薪酬管理体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同意制定《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孔令胜、周健、曹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内部董事、监事的薪酬发放依据公司相关规定、结合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情况确定。公司外部董事根据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相关制度领取薪酬。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权责口径下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情况如下: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孔令胜、周健、汪亚杰、高辉、周晓勤、李红薇、李先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核发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等实际情况,结合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系数,董事会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孔令胜、周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上级单位对公司的业绩考核要求,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制定2025年度公司组织绩效考核指标。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指标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2025年度公司组织绩效考核指标等,结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各自的职责分工,同意制定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指标。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周健、曹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额度的议案》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向进出口银行、工商银行等34家银行申请共计不超过99.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董事会在上述审批范围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洽商并 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协议,并且在前述总授信额度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可自由在各合作银行间进行授信额度的分配调剂。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将根据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使用上述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65)。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孔令胜、曹宇、汪亚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十五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十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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