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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25-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落实“全面拥抱人工智能”的战略规划,推动公司业务与AI技术深度融合,培育未来增长新引擎,加快相关布局与能力建设,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正式设立人工智能(AI)事业部。

  一、设立目的与战略意义

  本次设立人工智能(AI)事业部,旨在系统整合公司内部AI业务相关技术、数据与行业资源,加速技术迭代与产品转化。这是公司基于现有业务优势进行前瞻布局、深化创新的关键举措,有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培育新增长动能,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主要职能与发展方向

  该事业部将负责统筹推进公司AI技术的整体规划、研发突破与商业化运营,聚焦垂直领域大模型、智能体开发平台等关键技术研发与落地,重点推动“AI+政务”“AI+海关”“AI+司法”及“AI+健康”等核心场景的深度融合与创新应用,进一步增强公司在重点行业的服务深度与竞争优势。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组织机构调整属于公司内部管理架构的优化与完善,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高度契合,不会对现有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机构图》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附件:

  公司组织机构图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25-046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6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89号榕基公司A楼7层公司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鲁峰先生

  6、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96人,代表股份122,691,2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1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20,173,5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14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89人,代表股份2,517,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6%。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89人,代表股份2,517,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89人,代表股份2,517,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6%。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1)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

  (2)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各项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共计5名,任期为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具体表决情况和结果如下:

  1.01、审议通过《选举鲁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鲁峰先生的累积投票结果:同意股份数:120,821,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760%。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鲁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47,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339%。

  1.02、审议通过《选举陈明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陈明平先生的累积投票结果:同意股份数:120,803,8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16%。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陈明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30,2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319%。

  1.03、审议通过《选举尚大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尚大斌先生的累积投票结果:同意股份数:120,809,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65%。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尚大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36,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697%。

  1.04、审议通过《选举周仁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周仁锟先生的累积投票结果:同意股份数:120,809,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66%。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周仁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36,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755%。

  1.05、审议通过《选举黄庆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黄庆炬先生的累积投票结果:同意股份数:120,831,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38%。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黄庆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57,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142%。

  2、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共计3名,任期为本次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3年。具体表决情况和结果如下:

  2.01、审议通过《选举黄旭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黄旭明先生的累积投票结果:同意股份数:120,815,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710%。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黄旭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41,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887%。

  2.02、审议通过《选举苏小榕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苏小榕先生的累积投票结果:同意股份数:120,831,2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40%。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苏小榕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57,6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222%。

  2.03、审议通过《选举蔡高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蔡高锐先生的累积投票结果:同意股份数:120,809,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64%。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蔡高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36,0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65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17,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365%;反对14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82%;弃权17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0000%;反对14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04%;弃权17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95%。

  本议案涉及公司全体董事薪酬事项,根据审慎性原则及相关监管规定,被提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股东鲁峰先生、陈明平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韵律师、陈燕凤律师

  3、结论性意见: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25-047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6日下午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结束后,以现场口头方式发出。经全体董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鲁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拟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鲁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鲁峰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陈明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明平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及召集人具体名单如下:

  

  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鲁峰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鲁峰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经公司总裁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尚大斌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陈明平先生、万孝雄先生、李惠钦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相关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经公司总裁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万孝雄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万孝雄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万孝雄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万孝雄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万孝雄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89号榕基公司A楼7层

  联系电话:0591-83517761

  传真号码:0591-87869595

  电子邮箱:wanxiaoxiong@rongji.com

  邮政编码:350108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高斌先生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高斌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9、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陈略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略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陈略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89号榕基公司A楼7层

  联系电话:0591-87303569

  传真号码:0591-87869595

  电子邮箱:chenlve@rongji.com

  邮政编码:350108

  10、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附件: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鲁峰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科院沈阳计算技术研究所,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正高级工程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A类)。长期深耕行业应用软件开发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领域。1993年参与创建福建榕基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主持公司业务、研发和技术管理工作。曾获“首届福建省软件杰出人才”“海西创业英才”、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福建省“新长征突击手”“中国信息产业年度10大新锐人物”“第三届中国软件行业杰出青年”“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等荣誉,系福建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鲁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7,140,740股,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关联关系;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亦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明平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A类)。2001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事业二部经理、技术总监。长期从事行业应用软件开发及信息系统集成工作,对软件行业具有深入的理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技术管理能力。入选“福建省百千万人才”“首届福建IT行业十大杰出青年”“第二届福建省软件杰出人才”“第二届福州市杰出科技人员”,被评为“2022年福州工匠年度人物”,曾获得“第十二届福建青年科技奖”“福建省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二等奖”和“福建省优秀新产品二等奖”,曾荣获“中国电子学会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福建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等10多项省、市科技进步奖。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技术总监,福建榕基软件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福建亿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明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06,146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关联关系;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亦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尚大斌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大学国际软件学院,研究生学历,软件工程硕士专业。2003年加入公司,具有丰富的团队管理经验,对政务信息化领域有较深刻的理解及实践经验。先后担任浙江榕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榕基负责人;福州榕易付总经理、公司副总裁。担任浙江省青联第十、十一届青联委员、浙江省新生代企业家联合会理事、浙江省湖北商会副会长、湖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EMBA兼职教授。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大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关联关系;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亦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万孝雄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加入公司,先后担任研发副总监,营销总监。具有较强的技术管理能力,主持研发了多款公司信息安全战略产品。2007年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福建榕基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福建星榕基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榕基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榕基软件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福建文鑫莲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孝雄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81,75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关联关系;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亦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惠钦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闽江学院。1997年加入公司,先后担任行政部经理、总裁助理、业务副总监,长期从事市场开拓工作。现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惠钦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70,79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关联关系;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亦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高斌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嘉兴学院,大专学历。2000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会计、财务部副经理,现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关联关系;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亦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略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福州大学,研究生学历,系福州市高层次人才,曾荣获省市科学技术奖,当选为中共福州市鼓楼区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2003年起入职本公司,长期从事公司治理工作,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关联关系;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亦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25-048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经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完成董事长、副董事长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推选,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治理层换届及相关人员聘任工作已全部完成。相关任职人员的资格条件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鲁峰先生(董事长)、陈明平先生(副董事长)、尚大斌先生、周仁锟先生、黄庆炬先生

  2、职工代表董事:陈威女士

  3、独立董事:黄旭明先生、苏小榕先生、蔡高锐先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合计不超过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以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及《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二、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及召集人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蔡高锐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以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及《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1、总裁:鲁峰先生

  2、常务副总裁:尚大斌先生

  3、副总裁:陈明平先生、万孝雄先生、李惠钦女士

  4、董事会秘书:万孝雄先生

  5、财务总监:万孝雄先生

  6、内审部负责人:高斌先生

  7、证券事务代表:陈略先生

  上述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其中,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管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亦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万孝雄先生、证券事务代表陈略先生均已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83517761

  传真号码:0591-87869595

  电子邮箱:wanxiaoxiong@rongji.com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87303569

  传真号码:0591-87869595

  电子邮箱:chenlve@rongji.com

  邮政编码:350108

  四、公司换届离任情况

  1、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胡继荣先生、孙敏女士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离任后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赵坚先生、刘景燕女士因换届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靳谊先生因换届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职务,卓庭江先生因换届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上述人员离任后均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修订要求,公司对《公司章程》及相关配套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据此,周仁锟先生、陈威女士、叶剑波先生相应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股东代表监事职务,前述人员监事职务离任后,周仁锟先生、陈威女士任公司董事,叶剑波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离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办妥工作交接手续,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公开承诺事项。其中,赵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150,000股,刘景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990,000股,靳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34,150股,该等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履行股份锁定、减持信息披露及合规交易等义务;其余离任人员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上述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积极履行职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附件: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鲁峰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科院沈阳计算技术研究所,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正高级工程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A类)。长期深耕行业应用软件开发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领域。1993年参与创建福建榕基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主持公司业务、研发和技术管理工作。曾获“首届福建省软件杰出人才”“海西创业英才”、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福建省“新长征突击手”“中国信息产业年度10大新锐人物”“第三届中国软件行业杰出青年”“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等荣誉,系福建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鲁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7,140,740股,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关联关系;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亦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明平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A类)。2001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事业二部经理、技术总监。长期从事行业应用软件开发及信息系统集成工作,对软件行业具有深入的理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技术管理能力。入选“福建省百千万人才”“首届福建IT行业十大杰出青年”“第二届福建省软件杰出人才”“第二届福州市杰出科技人员”,被评为“2022年福州工匠年度人物”,曾获得“第十二届福建青年科技奖”“福建省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二等奖”和“福建省优秀新产品二等奖”,曾荣获“中国电子学会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福建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等10多项省、市科技进步奖。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技术总监,福建榕基软件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福建亿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明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06,146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关联关系;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亦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尚大斌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大学国际软件学院,研究生学历,软件工程硕士专业。2003年加入公司,具有丰富的团队管理经验,对政务信息化领域有较深刻的理解及实践经验。先后担任浙江榕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榕基负责人;福州榕易付总经理、公司副总裁。担任浙江省青联第十、十一届青联委员、浙江省新生代企业家联合会理事、浙江省湖北商会副会长、湖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EMBA兼职教授。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大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关联关系;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亦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万孝雄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加入公司,先后担任研发副总监,营销总监。具有较强的技术管理能力,主持研发了多款公司信息安全战略产品。2007年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福建榕基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福建星榕基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榕基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榕基软件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福建文鑫莲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孝雄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81,75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关联关系;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亦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惠钦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闽江学院。1997年加入公司,先后担任行政部经理、总裁助理、业务副总监,长期从事市场开拓工作。现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惠钦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70,79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关联关系;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亦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高斌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嘉兴学院,大专学历。2000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会计、财务部副经理,现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关联关系;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亦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略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福州大学,研究生学历,系福州市高层次人才,曾荣获省市科学技术奖,当选为中共福州市鼓楼区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2003年起入职本公司,长期从事公司治理工作,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关联关系;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亦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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