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绍兴宇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波新材料”)
● 投资金额: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等资产以评估值作价43,275.68万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宇波新材料增资,其中拟增加注册资本43,250万元,其余部分计入宇波新材料的资本公积。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尚未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增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根据公司管理规划,为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产整合需要,公司拟以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等资产以评估值作价43,275.68万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宇波新材料增资,其中拟增加注册资本43,250万元,其余部分计入宇波新材料的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宇波新材料的注册资本由50万元增加至43,300万元,增资后,公司对宇波新材料的持股比例仍为100%。宇波新材料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资产变更手续及注册资本变更登记。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宇波新材料增资。本次增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增资是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之间的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本次投资对应的投资标的为宇波新材料,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公司拟以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资产对宇波新材料进行增资,所涉及的资产及评估情况如下:
资产名称:综合楼、厂房及宿舍;
资产账面价值: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该资产账面价值11,088.11万元;
资产评估值:经浙江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该资产评估值43,275.68万元;
资产运营情况:本次拟出资资产为公司自有资产,目前房产基本处于自用状态,少部分处于出租状态,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上述房产均已办妥产权证书。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事项尚需履行相关管理部门的变更登记程序,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增资事项后续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4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并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确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 董事长(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傅双利
2、 非独立董事:马颖波、徐叶根、余永炳、周湘望、傅泽宇
3、 独立董事:杨志清、陈华妹、谭国春、王璐
4、 职工代表董事:倪慧芳
5、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二、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 总经理:傅双利
2、 副总经理:徐叶根、余永炳、朱立钢、周湘望
3、 董事会秘书:姚勇
4、 财务负责人:周永华
以上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傅双利先生,男,197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高级经济师,大专学历。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自1992年开始自主创业,一直专注于纺织印染行业,先后创办了纺织品贸易公司、纺织面料生产企业、纺织品印染加工企业,为浙江省印染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并荣获“中国纺织行业优秀企业家”、“科技新越商”、“柯桥区经济发展功臣”、“柯桥区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柯桥区劳动模范”、“2019中国纺织行业年度创新人物”等称号。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浙江轻纺城先进印染创新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绍兴市联染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绍兴市柯桥织造印染产业大脑运营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浙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海南迎丰领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绍兴铭园纺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绍兴增冠纺织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绍兴博成纺织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绍兴浙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科达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监事,绍兴辰恭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芯越新材料(绍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浙江禾昌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绍兴势创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浙江泽波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
截至目前,傅双利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29,107,154股,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马颖波女士为夫妻关系,与傅泽宇先生为父子关系,是控股股东浙江浙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其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马颖波女士,女,197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高中学历,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专注于纺织印染行业,与傅双利先生一起创办了多家纺织品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浙江浙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经理,绍兴铭园纺织有限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浙江科达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浙江利铭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瀚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绍兴增冠纺织品有限公司总经理,绍兴博成纺织品有限公司经理。
截至目前,马颖波女士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26,253,316股,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傅双利先生为夫妻关系,与傅泽宇先生为母子关系,是控股股东浙江浙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经理。其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徐叶根先生,男,196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专学历。长期从事纺织印染企业的经营管理与技术开发工作,主持过多个重点印染新建项目和技改项目的设计规划与建设工作,参与了多个国家和省市级科技开发项目。曾任萧山东方印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杭州绿莎化纤有限公司总经理、迎丰有限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徐叶根先生通过海南迎丰领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5,684,211股,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余永炳先生,男,196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专学历。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专注于纺织印染行业,长期从事纺织印染企业的营销管理工作。曾任浙宇纺织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余永炳先生通过海南迎丰领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5,052,632股,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周湘望先生,男,197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长期从事纺织印染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曾任浙江华东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技术员,浙江东方华强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生产负责人,迎丰有限车间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周湘望先生通过海南迎丰领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5,052,632股,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傅泽宇先生,男,199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伦敦大学学院,统计经济与金融专业,曾任上海泊引科技有限公司合伙人、杭州长鲸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绍兴未来山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傅泽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双利先生与马颖波女士之子。其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倪慧芳女士,女,199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绍兴铭园纺织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现任营销管理部经理、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目前,倪慧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杨志清先生,男,195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浙江省轻纺实业总公司投资公司副经理,浙江省轻工业厅纺织测试中心副主任,浙江省纺织测试研究院总工程师,浙江省纺织测试研究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浙江省印染行业协会副秘书长。现任浙江省印染行业协会秘书长,2022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杨志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陈华妹女士,女,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高级信用管理师。1990年7月至1996年1月任磐安木工机械厂财务助理、财务科长;1996年1月至2002年7月任金华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部门主任;2002年7月至2019年9月历任浙江中诚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华夏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9年10月至2022年4月担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分所副所长;2022年11月至2025年11月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信服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国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国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智展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杭州东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浙江麦迪制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陈华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谭国春先生,男,196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专职律师。1981年9月至1995年3月在绍兴市丝绸印花厂工作,1995年4月至2011年3月在浙江四野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2011年4月至今在浙江近山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现任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谭国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王璐女士,女,199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入选陕西省科协高校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陕西省优秀博士毕业论文,陕西省智能软件工程科技创新团队骨干,西安市智能软件工程重点实验室副主任,中国计算机学会(CCF)软件工程专委会副秘书长,系统软件专委会执行委员,CCF首批传播大使,西电“华山人才”系列,西电OpenHarmony技术俱乐部主任。2019年1月至今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从事教研工作,现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软件智能化测试运维、微服务与容器技术、边缘智能等,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研究项目、航空机载专项等。在ICSE、FSE、ASE、AAAI等国内外期刊与会议上发表论文40余篇并担任会议程序委员会成员及期刊审稿人,获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等科技奖励4项。
截至目前,王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朱立钢先生,男,198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长期从事纺织印染企业的生产管理工作。曾任杭州钱江印染化工有限公司化验员、绍兴县怡创产业化有限公司厂长、迎丰有限车间负责人。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朱立钢先生通过海南迎丰领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5,052,632股,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姚勇先生,男,199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18年4月至2025年1月,历任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高级业务经理、资深业务经理,新兴产业与战略事业部高级总监。2025年2月就职迎丰股份证券事务部,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姚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周永华先生,男,汉族,198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万里学院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精工钢构集团旗下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会计主管,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主管,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助理。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周永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的规定,董事会中设置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已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倪慧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履历请详见公告附件。
倪慧芳女士将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任期将自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倪慧芳女士,女,199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绍兴铭园纺织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现任营销管理部经理、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目前,倪慧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12月26日,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2025年12月20日以专人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双利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暨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选举傅双利先生为本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时选举其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选举本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聘任傅双利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聘任徐叶根先生、余永炳先生、朱立钢先生、周湘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聘任周永华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聘任姚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1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6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平海路999号迎丰股份办公大楼8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傅双利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 董事会秘书姚勇先生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者股东代表持有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茜芝、金伟影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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