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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 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补选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98            证券简称:申联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童光志先生、副总经理聂文豪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童光志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担任的委员职务,辞任后不在公司担任何职务;聂文豪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任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一职,并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童光志先生和聂文豪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 202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2025年12月25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张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和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童光志先生辞任董事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童光志先生和聂文豪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童光志先生和聂文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童光志先生和聂文豪先生已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做好交接工作,其辞任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作。童光志先生和聂文豪先生在分别担任公司董事和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两位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 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表决,选举张震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2025年12月25日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震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张震先生当选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合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对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进行增补。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张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和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9日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张震先生,男,出生于1980年6月,同济大学环境生物与医学硕士研究生。2005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合成肽车间工程师、合成肽车间副主任、技术部经理、研发中心副主任、技术总监、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上海申太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161%股份。张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098        证券简称:申联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4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度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8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7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滕忠诚,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传文,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康达新材、永安行、新疆火炬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王英航,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百合股份、奥福环保、三夫户外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57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45万元,较上年度审计费用减少6.25%,内控审计费用为12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根据公司邀请报价并比选的结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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