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5-07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3、为尊重和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提案,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时均进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层1号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召开。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青美平措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93人,代表股份数1,183,697,4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67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有3人,代表股份数293,120,0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51%;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90人,代表股份数890,577,4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921%。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提案均获得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非累积投票提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的“占比”,指每项提案同意、反对、弃权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第1.00项、第2.00项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的“占比”,指中小股东对每项提案同意、反对、弃权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五、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余平、李睿智

  3、结论性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5-072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再设置监事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12月29日,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撤销监事会并废止相关制度的议案》。自2025年12月29日起,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准则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等监事会相关制度于同日废止。

  根据前述股东大会决议,自2025年12月29日起,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张长宇先生、王学锋先生、孙蕤先生、李劲先生、施维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经上述监事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相关事项需要通知公司股东及债权人。

  公司对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