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5-115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会议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一诺路48号蓝帆医疗办公中心第一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文静女士。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74名,代表股份307,776,2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5595%。
其中: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2名,代表股份296,063,6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3965%;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362名,代表股份11,712,69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630%;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367人,代表股份63,086,0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639%。
(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参加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1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山东朗晖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原材料
鉴于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李振平先生为关联股东,因此回避表决。该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240,333,741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62,612,2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379%;反对4,595,8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45%;弃权234,4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8,255,6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2.3433%;反对4,595,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2851%;弃权234,4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717%。
1.02 公司拟收购的标的公司淄博宏达热电有限公司拟向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销售燃料和动力
鉴于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李振平先生、韩邦友先生为关联股东,因此回避表决。该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240,348,741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62,456,2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272%;反对4,739,5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291%;弃权231,7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8,114,6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2.1198%;反对4,739,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5128%;弃权231,7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674%。
1.03公司的子公司北京蓝帆柏盛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南京沃福曼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产品、商品
鉴于于苏华先生为关联股东,因此回避表决。该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192,000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302,888,0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732%;反对4,373,3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18%;弃权322,8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8,389,7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2.5558%;反对4,373,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9324%;弃权322,8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118%。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300,528,8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452%;反对6,981,0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82%;弃权266,4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5,838,5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8.5118%;反对6,981,0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1.0659%;弃权266,4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224%。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鉴于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刘文静女士、李振平先生、钟舒乔先生、于苏华先生、张永臣先生为关联股东,因此回避表决。上述股东合计持有有效表决权244,680,791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58,227,7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851%;反对4,522,2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73%;弃权345,5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8,218,2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2.2839%;反对4,522,2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1684%;弃权345,5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47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靳如悦律师和张晓敏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具备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5-116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002382,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2、债券代码:128108,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3、转股价格:人民币9.50元/股
4、转股时间:2020年12月3日至2026年5月27日
5、截至2025年12月29日,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预计触发“蓝帆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条件,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10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公开发行了3,144.0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14,404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523号”文同意,公司314,404万元可转债于2020年6月1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蓝帆转债”,债券代码“128108”。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6月3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年12月3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年5月27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6月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补偿后续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以1元总价回购注销业绩承诺方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23,361,227股股份、业绩承诺方北京信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24,787,109股股份。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合计48,148,336股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为此,公司相应将“蓝帆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79元/股调整为18.6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25日起生效。
2、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为此,公司相应将“蓝帆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8.64元/股调整为18.2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7月7日起生效。
3、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为此,公司相应将“蓝帆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8.24元/股调整为17.8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31日起生效。
4、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股票价格走势等因素,董事会决定“蓝帆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2.5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1日起生效。
5、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股票价格走势等因素,董事会决定“蓝帆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2.0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7月8日起生效。
6、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股票价格走势等因素,董事会决定“蓝帆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1.5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8月15日起生效。
7、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了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股票价格走势等因素,董事会决定“蓝帆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0.5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9月23日起生效。
8、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了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股票价格走势等因素,董事会决定“蓝帆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0.0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11月10日起生效。
9、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了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股票价格走势等因素,董事会决定“蓝帆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9.5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12月16日起生效。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以及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9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9.50元/股的85%,即8.075元/股的情形,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同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蓝帆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募集说明书》全文或拨打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0533-7871008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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