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公募基金风险等级变动的通知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及《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法规要求,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聘请独立第三方评级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对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进行评价。根据银河证券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的风险等级相比之前发生变化(具体见下表“风险等级评价变化一览表”)。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基金风险等级的变化以及对投资决策带来的影响。

  本次风险等级的调整事项自2025年12月31日起生效。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了解相关事宜。

  风险等级评价变化一览表

  风险提示:

  1、销售机构根据投资者适当性法律法规对基金进行风险等级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不同,因此不同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可能存在不同。

  2、投资者购买基金后,所购买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可能因市场或运作情况等影响而发生调整,并可能超出投资者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者应及时关注基金风险等级的变化并谨慎决策,以确保自身的投资决策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