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5-1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年12月29日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393.615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99,824.8251万股的0.1970%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6.39元/股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5年12月29日为预留授予日,以6.3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15名激励对象授予393.615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2、2025年1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3、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1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5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025年1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3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89.20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129人。2025年3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7、2025年11月12日和11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8、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意见、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和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本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条件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三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劳模工匠和其他激励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12月29日,同意公司向符合条件的115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393.61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根据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1个交易日、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的较高者确定。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管理办法》规定的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12月29日,并同意以6.3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15名激励对象授予393.615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5年12月29日。
2、预留授予数量:393.6150万股。
3、预留授予人数:115人。
4、预留授予价格:6.39元/股,根据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1个交易日、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的较高者确定。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期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算。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上表中“授出全部权益数量”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首次授予数量1,607.20万股和本次拟预留授予数量393.6150万股,合计2,000.8150万股。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1、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38人调整为131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685.40万股调整为1,607.20万股;根据《管理办法》关于“预留比例不得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的规定,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相应由421.35万股调整为401.80万股。
因部分激励对象放弃预留授予份额,本次拟实际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93.6150万股,剩余未明确激励对象的8.185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将不再授予并作废失效。
2、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12日、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议案》,同意将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中2026年和2027年“氢氧化锂产量”调整为“锂盐(氢氧化锂、碳酸锂)产量”。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情况详见本公告“一、本激励计划授予情况”之“(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意见、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核实,公司本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在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12月29日,公司将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股份支付费用。以2025年12月29日收盘数据进行预测算,公司授予的393.6150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2,342.01万元,具体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注:1、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与实际授予数量及对可解除限售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
2、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3、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激发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授予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激励对象的确定及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条件已满足,公司向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以及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不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5-147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审议程序:本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客观情况,交易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公告相关释义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方提供服务或出售产品、商品,向关联方采购服务或购买产品、商品,以及资产租赁等。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确认及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方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和金额,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议案内所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对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注: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以该年度内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金额为统计口径。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注:1、总额范围内,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可实现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交易),亦可将相关额度分配给同一主体控制下的其他新增关联交易主体使用。年度预计以年度内新签合同金额为统计口径。
2、本表中2025年发生额合计未包含托管资产的2025年度发生额(550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复星高科
2、海钢集团
3、绿峰资源
4、洋浦陆航
5、KOD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2025 年,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发生的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上述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在与本公司业务往来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持续、正常进行所需,具体详见本公告“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之“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将由公司与关联方在预计金额范围内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签署。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该价格;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价格的,交易定价参考关联方与独立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既无独立第三方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作为定价依据;对于确实无法采用前述方法定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中予以明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关联方拥有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和渠道优势,公司日常经营中不可避免与其发生业务往来,关联方可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业务运营中的不时需求,关联方对于该等产品及服务的供应/提供可为公司提供更多替代选择。通过该等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及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此外,租入、租出资产系主要用作公司或关联企业日常经营之场所。故上述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
(二)交易的公允性
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的。公司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业务模式导致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5-146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累计担保情况
注:本表中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预计2026年度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5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包含已发生但尚未到期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8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0亿元。
以上被担保对象含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担保(如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担保、外汇及商品等衍生交易、银行资产池业务等多种金融担保方式),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以上担保均没有反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发生时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办理具体担保事宜,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同子公司(含不在预计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收购、新设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如有富余,可以将剩余额度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但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如有富余,不得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超出担保额度范围外的其他事项或者达到董事会、股东会审议要求的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
(二) 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注:(1)上述被担保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2025年9月30日数据;如皋公司、星之海新材料为单体财务报表数据,海矿国贸、香港鑫茂、洛克石油为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2)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是指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即2024年12月31日数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注:如皋公司、星之海新材料为单体财务报表数据,海矿国贸、香港鑫茂为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注:洛克石油为为澳洲会计准则下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二) 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上述担保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具体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目的系为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投资并购及其它特殊事项资金需求。公司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未发生担保逾期情况。公司对子公司具有稳定的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决策及投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对象中仅星之海新材料为非全资子公司,该子公司的其他参股股东为公司员工跟投平台。考虑公司对被担保非全资子公司具有实质控制和影响,该类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且其相关融资的目的系为促进主业发展,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可为该类子公司提供超出持股比例的担保。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具体担保事项、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和合同,前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折合人民币580,000万元(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和担保实际发生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3.45%;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87,75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01%。以上对外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5-148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商品期货
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以投机为目的,但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存在政策、资金流动性、操作、技术、对手方违约等方面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1、商品期货、外汇期货及相关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鉴于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受大宗商品市场价波动影响明显,为防范和减少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及其外币结算带来的汇率风险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开展大宗商品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通过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锁定公司采购成本及产品销售价格,进而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
2、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由于公司跨境投资并购业务涉及的美元等外币交易金额较大,为防范并降低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6年拟与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基于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具体开展,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公司在商品期货、外汇期货及相关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保证金最高占用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等值外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申请交易最高额度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含等值外币)。上述业务授权额度在授权期间内循环使用。保证金最高占用额、最高额度分别是指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保证金使用金额、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
(三)资金来源
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上述业务,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银行信贷资金及募集资金等不符合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境内外期货交易所以及相关监管规定所禁止的资金进行外汇衍生品或套期保值业务。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
(1)商品期货、外汇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的品种
针对生产运营需要,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大宗商品品种,以及其结算涉及外币品种的期货及衍生品。
(2)外汇衍生品的品种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包括以下业务: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即期外汇等业务或上述各资产组合业务。
2、交易工具及交易场所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主要运用境内外商品期货交易所或银行等制定的标准化合约进行交易;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进行。
(五)授权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及其附件《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授权范围内决策并审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应法律文件等。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对冲产品价格波动、减少汇兑损失、套期保值的原则,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但进行上述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及风控措施
1、价格波动风险:在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无法以适当的价格买入期货套期保值合约。公司将严格控制期货头寸,最大程度对冲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2、资金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按照《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在期货价格波动巨大时,公司甚至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为避免银行信用风险,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选择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如:工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等。这类银行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基本可规避信用风险。
3、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期货交易所规则的修改和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从而导致期货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并适时调整经营策略。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执行纪律要求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公司以自身名义设立交易账户,不得使用其他账户操作套期保值交易;并以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交易,杜绝直接或间接使用银行信贷资金及募集资金等不符合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禁止的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交易。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公司为业务配备必要的电子设备,保障业务的稳定开展。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及风控措施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及负债为依据,公司将结合外汇收支实际及计划,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的贸易及业务背景为前提。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选择的对手均应拥有良好信用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主要产品为包括铁矿石、石油、氢氧化锂、碳酸锂等在内的大宗商品,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明显、价格波动较大;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探索保护正常经营利润的模式,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进行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大宗商品结算相关的外汇期货套保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结算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采购及产品销售造成的不良影响。同时,公司在资金管理和日常经营中涉及外币业务,主要结算币种为美元,外汇资金收付、外币资产、外币负债面临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本次开展套期保值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5-149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委托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因素、投资市场波动等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低于预期的风险。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有效控制风险、不影响日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委托理财。
(二) 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投资计划,结合公司当前资金结余情况,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 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四) 投资方式
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公司与购买产品的受托方、理财产品发行方、最终资金使用方等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委托理财资金用于投资市场信用级别较高、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理财、券商理财、信托理财等理财产品。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委托理财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机构和理财产品的选定、相关法律文件和合同的签署等。
(五) 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委托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理财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已制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和投资产品,主要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发行主体及优质的发行产品,审慎评估每笔投资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及时跟踪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产品净值变动情况等,如评估发现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办理闲置自有资金的委托理财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属于日常资金管理活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合理适度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量资金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等科目,利息与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科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5-151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14日 14点45分
召开地点: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沃克公园8801栋8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14日
至2026年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个人股东拟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拟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于2026年1月9日(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00到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二)书面登记
股东也可于2026年1月9日(星期五)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受委托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现场登记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沃克公园8801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书面回复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沃克公园8801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71900
联系人:陈虹聿
电话:0898-67482025
(二)现场参会注意事项: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5-145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3人,实际参会董事13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滕磊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6年度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含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保理融资等,具体授信期限和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具体贷款期限、利率和种类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公司及子公司申请在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资产池、保证金/存单质押、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等低风险业务,不设业务限额,根据日常经营需求办理。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申请事项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申请授信的银行、签署与银行授信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或合同、办理申请银行授信相关的所有手续。
前述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6)。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夏亚斌、唐斌、张良森、郝毓鸣、丁正锋、周红霞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8)和《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9)。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参与主营业务相关投资并购项目竞争性报价授权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决定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参与和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并购项目的竞争性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约束性报价、支付保证金、参与司法拍卖等时间要求比较严格且信息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提交报价或支付保证金的总额,或拟投资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数据均不超过公司章程中“对外投资、收购或出售资产”交易事项的董事会授权;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授权范围内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约束性报价或签署支付保证金协议、意向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审批事宜;前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授权生效后,前次公司参与主营业务相关投资并购项目竞争性报价的授权自动终止。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50)。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滕磊先生、刘明东先生作为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预留授予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集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51)。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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