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5-086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基于战略合作意愿订立的框架性文件,在后续开展具体合作业务时将另行商洽签订相关协议,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具体业务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一、合作签署概况
2025年12月29日,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宁波华翔启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启源”)与潜行未来(杭州)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行未来”)共同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潜行未来创始人为国内资深四足机器人团队,其多年来深耕行业级应用赛道。为发挥公司原有的智能制造和供应链管理能力,加快建设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推动产品创新双驱动和应用场景落地,双方经友好协商,拟在具身智能机器人,特别是四足机器人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服务等领域加强合作。
本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业务的进展情况依法依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潜行未来(杭州)机器人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5年12月3日
3、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西兴街54号16909室
4、注册资本:100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K293D808
6、法定代表人:李震
7、主要经营范围: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机械设备销售;伺服控制机构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伺服控制机构制造。
8、主要股东:第一大股东为李震,直接持股比例36%
9、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否
10、履约能力分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潜行未来(杭州)机器人有限公司
乙方:宁波华翔启源科技有限公司
1、合作目标:充分发挥双方在各自领域的优势,整合各类研发、制造和应用场景资源,在具身智能机器人,特别是四足机器人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服务等领域加强合作。
2、合作内容:
(1)双方优先开展行业级四足机器人的产品定义、设计开发、生产工艺开发、供应链开发、样品制造、量产实现和应用场景拓展工作,甲方负责整机产品设计,乙方负责供应链开发和量产制造,承担一站式的制造及供应链管理服务。
(2)双方就具身智能机器人产品开展相关二次开发和应用场景拓展方面的合作。乙方积极拓展机器人渠道资源及应用场景,并享受甲方整机产品的最优惠渠道价格。
3、合作机制:高层会晤机制、项目组建机制
4、合作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
5、知识产权
(1)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不影响双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原本拥有的背景知识产权的归属,其仍然归原权利人所有。
(2)本协议期限内,由协议一方独立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该方独自所有。由双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原则上归双方共同所有。为免疑义,该等共有成果及其知识产权的实施、转化、权利行使、署名顺序、所得收益分配等具体安排由双方届时另行签署协议约定。
(3)甲乙双方都有权对本协议研究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完成方单独所有;双方共同改进完成的成果,原则上由双方共同所有。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华翔启源以“推动智能机器人普惠千行百业”为使命,通过本次战略合作,将丰富其智能机器人产品线,加速构建“硬件制造解决方案服务商”能力,提供智能机器人一站式的制造及供应链解决方案。本协议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具体业务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本次合作系公司主营业务的战略延伸,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1、本协议是华翔启源与潜行未来达成的初步意向,协议约定的合作事项能否顺利执行存在不确定性,正式实施尚需进一步协商后签署相关正式合作协议。
2、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后续合作如有相关进展,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
(1)2025年5月8日,公司与象山县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智元新创技术有限公司在宁波象山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拟在合资公司组建、机器人装配、供应链、场景、基金投资、海外业务拓展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同打造具身智能机器人生态体系。截至本公告日,该战略合作协议正常履行中,与预期不存在重大差异。
(2)2025年12月22日,公司子公司华翔启源与深圳市大寰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为加快建设通用机器人产业,推动通用机器人供应链示范和产品创新双驱动,双方拟在通用人形机器人灵巧手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等领域加强合作。截至本公告日,该战略合作协议正常履行中,与预期不存在重大差异。
4、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未发生变化。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暂无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的计划,若未来以上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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