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5-06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12月29日,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22日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郑维新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4名),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上述会议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已届满,现公告如下:
一、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28日、2023年10月1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11月17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召开,完成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的设立、委员选举及授权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50.00万股标的股票已于2023年12月26日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5%,过户价格为6.45元/股。2023年12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完成了相关公告的披露。
2024年12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11月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75万股标的股票全部以集中竞价方式售出。
2025年11月20日,管理委员会决议处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权益。李磊先生于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由其妻子、女儿继承,分别登记为持有份额两万、解锁份额一万,陈永杰先生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保留至完成继承登记再行处置。已售出75万股标的股票资金及其分红收益,除利息收入及陈永杰先生权益外,其余资金已按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予以处置。目前,相关资金已依规发放完毕。
二、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安排及前期解锁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自公司公告完成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之日起计算,两期解锁比例分别为本计划项下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总数的50%、50%。
2023年12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的过户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
2024年12月26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75万股标的股票锁定期限届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75%,该部分标的股票之中个人层面解锁股份权益723,050股、未解锁3,450股、管理委员会强制收回股份23,500股。
2025年12月26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75万股标的股票锁定期限届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75%,该部分标的股票于员工个人层面无最终解锁的股份权益。
三、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注:1、上述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准,其中“净利润”指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以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2,514,331,815.7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65,199.49元。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均未达成。
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当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在锁定期届满后,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择机出售对应部分的标的股票(包括该部分股份因参与送转、配股等事宜而新增的股份),以出售对应部分标的股票所获现金资产为限,归属于公司:
(1)上述所获现金资产不存在收益或出现亏损的情形下,按持有人持有可参与本次分配的份额占全体持有人持有可参与本次分配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2)上述所获现金资产存在收益的情形下,首先,返还持有人持有可参与本次分配的份额对应的出资额;其次,公司可以该部分收益为限,根据持有人持有可参与本次分配的份额对应的出资额,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进行补偿。
本员工持股计划目前持有人186名,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均未能达成,员工个人层面于第二个锁定期届满标的股票无最终解锁的股份权益。
四、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2025年12月26日,管理委员会决议同意售出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相关标的股票,并授权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出售的方式、时机和数量,且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四)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以新的要求为准。
五、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在不违背政策要求的情况下,经管理委员会提议、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有效表决权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计划方可变更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未有效延期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届满后,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导致与国家届时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相冲突。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在不违背政策要求的情况下,经管理委员会提议、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有效表决权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计划即可终止实施。
六、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26日,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标的股票数量75万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成。本持股计划186名持有人个人层面无对应可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本次75万股标的股票售出后应以所获现金资产为限,归属于公司。根据规定,本次锁定期届满75万股标的股票经管理委员决议,可择期售出。公司决策程序、内容均符合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七、 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5-068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9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莱阳市富山路382号A1公司五楼第二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维新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等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其中4人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9人。
2、 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2议案名称: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3议案名称: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4议案名称: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均获得通过。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刘中贵、姚峥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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