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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5-064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合规运作,公司于近日召开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贺明先生为公司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之日起,至公司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贺明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履行职工代表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贺明,男,1968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曾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业务拓展总监、OTC事业部商控总监、OTC事业部助理总经理、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副总裁;现任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专职副书记、职工代表董事。

  贺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5-063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医路166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心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及《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长吴文多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张梦珣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财务总监孙志强先生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刘书含律师、李妍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0议案名称:关于增补公司十一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01议案名称:邢健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2议案名称:王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3议案名称:喻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投票表决,会议选举邢健先生、王克先生、喻翔先生为公司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十一届董事会届满。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7.00关于增补公司十一届董事会部分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股东大会投票表决,会议选举丁侃先生、康彩练先生为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十一届董事会届满。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1、2、3、4、5、6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7为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2、本次会议的议案2、3、4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的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2/3以上通过;本次会议的议案1、5、6、7为非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

  3、本次会议的议案1、6、7对5%以下的股东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4、关联议案回避表决情况: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1。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书含、李妍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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