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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修订获核准及 不再设立监事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27         证券简称:兰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57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

  近日,本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甘金监行许〔2025〕448号),本次修订后的《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已获核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于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本行网站(http://www.lzbank.com)披露。本次修订后的《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同步生效。

  自本次《公司章程》获核准之日起,本行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同步撤销,本行监事会有关制度相应废止。周伟先生、雷鸣先生、苏立钊先生、陈忆君女士、董希淼先生、许尔文先生不再担任本行监事及监事会相关职务,并确认与本行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其他相关事项需要通知本行股东及债权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伟先生持有本行145,600股股份,雷鸣先生持有本行139,900股股份,苏立钊先生、陈忆君女士、董希淼先生、许尔文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前述人员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其卸任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持有的本行股票进行管理。

  本行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在提升监督效能、完善公司治理监督机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本行谨此向各位监事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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