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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ST沐邦         公告编号:2025-16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沐邦新能源控股持有公司股份69,723,6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8%,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其中65,483,006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3.92%,处于质押状态。

  ● 本次南昌中院司法冻结(轮候冻结)沐邦新能源控股持有公司全部69,723,616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6.08%。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沐邦新能源控股所持公司全部69,723,616股股份已处于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状态(不含本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6.08%。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标记基本情况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控股股东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沐邦新能源控股”)持有公司股份被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昌中院”)司法冻结,具体冻结情况如下:

  

  公司获悉,沐邦新能源控股向南昌中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共计69,723,616股。南昌中院经审查认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预重整案件工作指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预重整期间,对于可能妨害预重整程序顺利进行或造成债务人财产减少、灭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务人或临时管理人的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现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为保障预重整程序顺利进行,在预重整期间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符合上述规定,应予支持,并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25)赣01破申18号,依法裁定:冻结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共计69,723,616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标记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标记股份情况如下:

  

  三、控股股东持股扣除被冻结和标记股份数量后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的披露事项

  沐邦新能源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已被司法冻结。虽然目前法院裁定系基于其自身预重整程序进行的财产保全,且冻结期间股东权利的行使暂不受影响,但若其预重整程序失败或进入破产清算,所持股份存在被司法处置的风险,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1、控股股东最近一年是否存在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其对应金额,是否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沐邦新能源控股目前已进入预重整程序,该程序本身即表明其存在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公司将密切关注其预重整进展及相关涉诉情况,并根据后续获取的信息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控股股东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披露了江西证监局的行政监管决定(公告编号:2025-081),其中指出公司曾通过第三方向控股股东提供资金。2024年发生额为16,764.52万元,截至2024年末、2025年6月末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分别为10,719.32万元和4,605.63万元。

  2025年11月21日,公司披露上述资金占用已清偿完毕(公告编号:2025-143),截至公告日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余额为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清偿情况出具了《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5]0011008835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沐邦新能源控股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或标记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防控应对措施

  (1)可能产生的影响:

  控制权与股权结构:如前述,股份冻结及后续可能的司法处置,存在导致公司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生产经营与公司治理:目前,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运作正常,本次冻结事项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直接影响,公司治理结构保持稳定。

  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截至目前,沐邦新能源控股未对上市公司负有需以其所持股份履行的业绩补偿承诺义务。

  (2)拟采取的防控应对措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沐邦新能源控股预重整程序的进展,以及相关股份冻结事项的后续发展。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持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和运作的独立性,确保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公司将积极与控股股东、相关司法机关及监管部门保持沟通,及时掌握信息,并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向投资者提示相关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轮候冻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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