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5-125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投资者宁夏比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一)身份类别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10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夏比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夏比泰”)拟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11月19日~2026年2月19日),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份数的3%,即不超过87,379,683股。其中:在任意连续90日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58,253,122股;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即不超过29,126,561股。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宁夏比泰于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2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2025年12月25日总股本:2,912,722,692股);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15,02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宁夏比泰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从190,000,000股减少至171,97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6.52%减少至5.90%,其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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