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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横琴华通融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5-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汕头龙珠水质净化厂污水处理项目与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本金金额人民币5,000.00万元。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融资租赁概述

  公司为满足经营资金需求,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需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流动资金借款、融资租赁等方式)不超过人民币142,000万元。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系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开展的具体融资安排。现公司拟与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具体以签订的融资合同为准);同时,公司以该项目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收费权作质押,融资本金金额人民币5,000.00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黄建勲先生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振宇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十字门中央商务区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第23A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金融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交易对方具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相关资质,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承租人: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二)出租人: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三)租赁物:汕头龙珠水质净化厂污水处理项目设备

  (四)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方式。

  (五)融资金额:5,000.00万元人民币

  (六)租赁期限:24个月

  (七)租赁利率、租金及还款方式: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期限、利率及支付方式、保证金、留购价款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交易合同为准。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进行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优化融资结构,满足公司经营需要。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影响公司对相关资产的使用,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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