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 公告

  证券代码:688472          证券简称:阿特斯         公告编号:2025-07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823.6008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的股份已完成过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9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Yang Cha(查扬)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10月4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名单内人员的异议。2024年10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58)。

  4、2024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10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61)。

  5、202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份额的议案》及《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2025年12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分多批次归属,当期已满足归属条件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将于第一个归属期内完成归属。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62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获授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4、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故公司的股本总数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证券类别的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2月8日出具了《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验证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500700号),对本次归属的562名股权激励对象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5年12月2日止,贵公司账户已实际收到562名员工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款合计人民币45,050,963.76元(人民币肆仟伍佰零伍万零玖佰陆拾叁元柒角陆分)。因本次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故公司股本总额不变。

  2025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于2025年12月26日完成。

  特此公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