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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513,173,176股),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派送现金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2025年5月15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根据该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2,738,428,377.06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东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513,173,17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3,951,952.80元(含税),结余未分配利润2,584,476,424.26元。

  2.公司本次现金分红153,951,952.80元占公司2025年1-9月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1,653,998.81元的33.35%。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派送现金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5月15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公司满足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需求的前提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2025年12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授权内容和范围。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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