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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5-09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租赁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融资租赁情况概述

  根据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计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为了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部分设备资产售后回租、直租等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融资租赁事项的相关额度、租赁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该融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保证公司融资计划顺利实施,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30,000.00万元。担保申请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和2025年5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二、担保进展情况

  据上述融资租赁及担保事项,公司本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远新材料”)与亚洲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洲保理”)开展商业保理业务提供担保,并根据实际放款安排为和远新材料提供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上述实际担保额度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已审议通过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交易对方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亚洲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李小陵

  2、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片区二单元前海卓越金融中心(一期)7号楼1204、1205A

  3、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2年10月26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539698352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从事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股权投资、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外包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信用风险管理软件的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及其他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无。

  7、关联关系:亚洲保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亚洲保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吴祥虎

  2、注册地址: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区田家河片区李家湾路

  3、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2年3月24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MA7JYWCY4F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食品添加剂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科技中介服务;标准化服务;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 : 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87.07%,宜昌市星远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2.93%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和远新材料作为融资人,以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六化建”)对和远新材料的应收账款与亚洲保理开展保理业务,融资额度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融资期限为24个月。近日,亚洲保理已将保理业务资金10,000.00万元转入十六化建,并提供了相关银行业务交易凭证。公司本次为和远新材料与亚洲保理开展保理业务提供担保,并根据实际放款安排为和远新材料提供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相关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和远新材料、十六化建与亚洲保理签署的《国内商业保理合同》

  保理申请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

  保理商:亚洲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债务人: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保理额度:人民币10,000.00万元

  保理期限:24个月

  2、公司与亚洲保理签署的《保证合同》

  保证人: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亚洲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各具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某一具体债务提前到期的,则该具体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该具体主债务提前到期日之日起三年。

  保证担保的范围:(1)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的保理融资本金或应收账款本金、利息(含保理融资期间利息、宽限期利息、逾期罚息)、保理服务费、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以及债务人及/或保证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而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而应当支付的迟延履行金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2)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执行费、拍卖费、公告费、催告费、财产保全申请费、保全担保费/保全保险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五、累计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273,577.51     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4.67 %。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国内商业保理合同》;

  2、《保证合同》;

  3、银行放款回单。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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