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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506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2025年12月29日

  ●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数量:1,037万份

  ● 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4.47元/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12月29日为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3名激励对象授予1,037万份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47元/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方式:本次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拟授予数量: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为5,312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660,816,688股的3.20%。其中,首次授予4,250万份,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660,816,688股的2.56%,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80.01%;预留1,062万份,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660,816,688股的0.64%,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19.99%。预留部分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20%。

  4、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24人,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行权价格: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含预留授予)行权价格为4.47元/份。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6、有效期: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7、等待期、行权期: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等待期满后为行权期。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若预留股票期权在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若预留股票期权在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8、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在行权期的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行权条件之一。

  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之营业收入;“考核净利润”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之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与业绩考核年度之前形成的长期资产的处置损益、减值及相关的非经营性损益的金额。

  ②公司指标考核分数的计算方式如下:X=(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幅实际达成值/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幅目标值)*100,Y=(考核年度考核净利润实际达成值/考核年度考核净利润目标值)*100。

  9、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据行权期对应考核年度的考核结果确定个人行权比例(Z)。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定分为S、A、B、C、D五个等级,对应的可行权情况如下:

  

  若公司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当批次计划行权额度×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N)×个人年度绩效等级对应的行权比例(Z)。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3、2024年12月14日至2024年12月23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12月2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76)。

  4、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2024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77)。

  5、2025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该等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一)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董事会对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3名激励对象授予1,037万份预留股票期权。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其的权益,根据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24人调整为123人;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总数由5,312万份调整为5,187万份,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4,250万份调整为4,150万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062万份调整为1,037万份。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四、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情况

  1、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2、预留授予日:2025年12月29日

  3、预留授予数量:1,037万份

  4、行权价格:4.47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预留授予人数:43人。预留股票期权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0%。

  ②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③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五、本次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按照下列会计处理方法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成本进行计量和核算:

  1、授予日会计处理:公司在授予日不对股票期权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将在授予日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

  2、等待期会计处理:公司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的最佳估算为基础,按照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可行权日之后会计处理: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4、行权日会计处理:根据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二)股票期权的价值估计

  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2025年12月29日用该模型对拟授予的1,037万份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预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7.81元/股;(2025年12月29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股票期权授予完成之日至每期首个行权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21.1369%、25.2850%(分别采用深证成指最近1年、2年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2872%、1.3378%(分别采用中债国债1年期、2年期到期收益率);

  5、股息率:0%。

  (三)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预计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以经审计的数据为准。

  经初步预计,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对公司相关期间的经营业绩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与此同时,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均未出现《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因此,同意公司以2025年12月29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3名激励对象授予1,037万份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47元/份。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就本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科陆电子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行权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不存在不符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5070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概述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香港港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科实业”)增资849.30万美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香港港科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29万美元增加至850.59万美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香港港科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6月17日

  注册资本:1.29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谢伟光

  企业地址:中国香港北角英皇道341号恒生北角大厦6楼

  经营范围:电力测量仪器仪表及检查装置、电子式电能表、用电管理系统及设备。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香港港科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港科实业总资产21,436.78万元人民币,总负债31,907.22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0,470.44万元人民币;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748.75万元人民币,净利润-8,944.62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港科实业总资产30,591.29万元人民币,总负债36,943.64万元人民币,净资产-6,352.35万元人民币;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4,019.89万元人民币,净利润4,389.48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香港港科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境外投资平台,本次港科实业增资后,增加的投资款主要用于向其控股的印度尼西亚子公司PT KLOU TEKNOLOGI INDONESIA、荷兰子公司CLOU Energy Storage B.V.增资,以更好地推进公司海外业务布局,提升公司竞争力及整体抗风险能力。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资后,港科实业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增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1、由于涉及境外投资,需经外汇登记备案以及当地注册登记部门审批,审批结果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2、境外的政策体系、法律体系与商业环境等与境内存在差异,可能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监管,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及风险控制,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确保境外子公司规范运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506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了提高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外汇市场风险的能力,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该额度可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

  2、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操作风险和交易违约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近年来,公司及子公司海外业务持续拓展,2025年上半年公司海外业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比例约50%,主要结算货币包括美元、欧元、埃及镑、印尼卢比等。受国际政治、经济等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导致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该额度可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币种只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美元、欧元、埃及镑、印尼卢比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

  (四)交易期限及授权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匹配实际业务需求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审批日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等。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主要包括: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与公司预期报价汇率存在较大差异,使公司无法按照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业务信息。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制度管控: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降低各种风险。

  2、灵活调整:密切关注国际外汇市场动态变化,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在外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调整外汇衍生品交易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金额时间控制:公司严禁超过正常业务规模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并严格控制外汇资金金额和结售汇时间,确保外汇回款金额和时间与锁定的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加强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现象。

  4、对手选择:公司慎重选择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仅与经营稳定、资信良好的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5、部门跟踪:财经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于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提高公司应对外汇市场风险的能力。

  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5065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2025年11月30日,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90,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80.61%;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为58,359.12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16.91%。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更好地推动子公司的发展,提高其资金流动性,增强盈利能力,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2026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自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自”)拟为其全资子公司苏州科陆东自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科陆”)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36,000万元的银行融资业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拟为其全资子公司广东省顺德开关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开关”)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30,000万元的银行融资业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拟为其全资子公司广东科陆顺新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陆顺新”)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6,000万元的银行融资业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上海东自经营层在担保额度范围内负责相关担保协议的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苏州科陆东自电气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科陆东自电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9月27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昆山市淀山湖镇北苑路26号

  法定代表人:包悦

  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0万元

  经营范围:高低压电气设备、电力自动化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水电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饰工程、焊接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电子产品、机电设备及配件、家用电器、中央空调、制冷设备、空气净化设备的销售、上门安装及相关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

  2、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自持有苏州科陆100%股权。

  3、基本财务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苏州科陆总资产51,258.24万元,总负债29,425.41万元,净资产21,832.84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7,764.11万元,利润总额2,626.01万元,净利润2,024.00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苏州科陆总资产51,231.38万元,总负债29,398.35万元,净资产21,833.03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2,223.56万元,利润总额2,780.93万元,净利润2,187.91万元(未经审计)。

  经查询,苏州科陆东自电气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广东省顺德开关厂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省顺德开关厂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22日

  法定代表人:高衍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社区新汇路1号

  经营范围:经营本企业研制开发的技术和生产的科技产品的出口业务和经营本企业科研和生产所需的技术、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业务及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按外经贸部[1999]外经贸政审函字第388号文经营);生产、销售: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装置、变压器、组合式变压器、预装式变电站;销售:电器机械及器材,有色金属(不含金、银);电力设施运行管理及技术服务;生产和销售电缆桥架、母线槽;机电设备安装服务、技术咨询服务。

  2、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自持有顺德开关100%股权。

  3、基本财务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顺德开关总资产63,098.51万元,总负债56,216.45万元,净资产6,882.06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43,749.81万元,利润总额1,082.77万元,净利润1,405.83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顺德开关总资产64,406.47万元,总负债55,857.70万元,净资产8,548.77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2,278.81万元,利润总额1,759.00万元,净利润1,656.10万元(未经审计)。

  经查询,广东省顺德开关厂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广东科陆顺新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科陆顺新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08月17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社区新汇路1号

  法定代表人:高衍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合同能源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保温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2、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自持有科陆顺新100%股权。

  3、基本财务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科陆顺新总资产10,048.04万元,总负债9,361.29万元,净资产686.75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395.95万元,利润总额-1,338.48万元,净利润-1,171.93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科陆顺新总资产11,488.89万元,总负债8,346.12万元,净资产3,142.77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346.41万元,利润总额668.88万元,净利润456.01万元(未经审计)。

  经查询,广东科陆顺新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担保事项具体如下:

  

  上海东自拟对被担保方上述融资事项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以上担保计划是苏州科陆、顺德开关、科陆顺新与相关融资机构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自为其全资子公司苏州科陆、顺德开关、科陆顺新银行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是为满足苏州科陆、顺德开关、科陆顺新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苏州科陆、顺德开关、科陆顺新筹措资金,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90,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80.61%;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为58,359.12万元(其中美元按2025年1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关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16.91%。

  上述对外担保总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5068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租赁合同主体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出租部分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坐落于深圳市光明区科陆智慧能源产业园(工业区)5B栋4-30层整租给深圳市光明新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产投”),租赁期限14年零7个月,租金(含税)合计13,485.60万元,董事会授权委托子公司深圳市科陆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陆园区”)代为与光明产投签署《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以下简称“原合同”),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对外出租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深圳市光明新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深圳市光明区科陆智慧能源产业园(工业区)5B栋4-30层房产转租给了深圳市惠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友酒店”),双方签订了《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以下简称“转租合同”)。经协商一致,公司、科陆园区、光明产投、惠友酒店四方拟签订《<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商务条款补充协议》,约定原合同中关于科陆园区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公司,科陆园区退出原合同;原合同中关于光明产投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惠友酒店,光明产投退出原合同。

  本次租赁合同主体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变更后承租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惠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雄兵

  注册资本:人民币1,4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玉塘社区科陆智慧能源产业园3栋301

  经营范围:酒店管理;餐饮管理;物业管理;棋牌室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国内贸易代理;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张雄兵持有惠友酒店50%股权、王敏持有惠友酒店25%股权、杨正坤持有惠友酒店25%股权。

  公司与深圳市惠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深圳市惠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1: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2:深圳市科陆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光明新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丙方:深圳市惠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权利与义务转让

  经四方共同商定:甲方2自2026年1月1日起将原合同中关于“甲方”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甲方1,甲方2退出原合同,由甲方1承接原合同中“甲方”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乙方自2026年1月1日起将原合同中关于“乙方”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丙方,乙方退出原合同,由丙方继承乙方在原合同中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甲方1、甲方2、乙方、丙方对上述转让无异议。

  2、四方确认:自原合同权利义务转让之日(即2026年1月1日)起,丙方应按原合同约定向甲方1支付费用。

  3、依转租合同,乙方已收取丙方租赁保证金1,200,249.66元,乙方不直接退回丙方,在本协议签署生效并收到丙方租赁押金单后转付至甲方1,最后由甲方1给予丙方开具新的租赁押金单据。

  同时,丙方与乙方签署的《转租合同》于丙方与乙方结清2025年6月30日之前所有费用之日自行终止,互不追究任何责任。

  4、依照《转租合同》,丙方所承租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科陆智慧能源产业园5B栋4-30层2025年的月租金为600,124.83元,截至本协议权利义务转让之日,丙方尚欠付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应缴未缴租金合计3,600,748.98元。经各方协商确认,丙方应将前述欠付的租金直接支付给甲方1,甲方1同意丙方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毕。

  5、协议效力

  5.1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为统一整体,系原合同之补充,构成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约定与原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以原合同约定为准。

  5.2本协议效力溯及既往,效力高于各方之前所就原合同所约定之租赁物所达成的全部协议。

  5.3自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完付款义务及按原合同约定与甲方2结清2025年6月30日之前所有费用后,丙方、甲方1、2之间的全部争议与乙方再无关系;丙方、甲方1、2不会对乙方再主张任何权利,乙方也不会对丙方、甲方1、2任意一方主张权利。

  5.4本协议自甲方1、甲方2、乙方、丙方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起生效。

  四、本次租赁合同主体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租赁合同主体,主要为既有租赁合同的出租人由科陆园区变更为公司,承租人由光明产投变更为惠友酒店,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五、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签署的租赁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到政策、市场、环境、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计/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或承租方自身的情况或战略规划变化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公司将严格防范法律风险并及时跟进合同履行情况,同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商务条款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5062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2月22日以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及书面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5年12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5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5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5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5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王宗浩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5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合同主体变更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5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租赁合同主体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5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李葛丰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5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赖亮生先生、沙小兰女士、谢伟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5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表决结果: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赖亮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沙小兰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谢伟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李葛丰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李葛丰先生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按照相关规定全权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6年1月14日(星期三)在公司行政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2)全文详见2025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简历

  李葛丰,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加入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任楼宇科技事业部研发中心多联机设计室经理、内销用户服务中心部长、内销经营部总监,重庆美的通用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葛丰先生持有公司12万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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