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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776         证券简称:国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5-049

  

  本公司董事会、除李泞先生外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海南国之光电子信息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之光”)共计持有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8,535,06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7.87%,国之光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通过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股东隆成(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天翊创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翊创投”)共计持有公司4,574,759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22%;股东王尚博先生共计持有公司48,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04%。

  国之光与天翊创投持有公司的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与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24年9月2日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王尚博先生所持有公司的上述股份均为2025年1月自愿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取得。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9月25日,公司披露了《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因自身资金需要,股东国之光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与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914,45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4%,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因自身资金需要,股东天翊创投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与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3,251,50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因自身资金需要,股东王尚博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2,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国之光、天翊创投及王尚博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结果具体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2月30日,国之光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914,45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4%,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天翊创投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3,250,97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0%,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王尚博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1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其他方式取得”为公司于2023年6月实施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 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六)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 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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