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5117 股票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5-1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增选一名通常居于香港的独立董事。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增选卢志超先生(简历后附)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卢志超先生已承诺将尽快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相关培训。卢志超先生的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卢志超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香港籍,香港大学工商管理学士(BBA)、香港中文大学行政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卢志超先生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现任Byrne Equipment Rental LLC首席战略官暨首席运营官、海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01882.HK)独立非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卢志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股票代码:605117 股票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5-123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发行H股股票
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及修订、
新增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情况
鉴于公司拟发行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中国境内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相关香港法律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公司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形成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现行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内容最终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
《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现行公司章程即相应废止。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现行公司章程将继续适用。
二、关于部分管理制度变动的情况
上述制度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现行的相关管理制度将继续适用。
本次修订的《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修订及制定的公司部分管理制度全文已于2025年12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股票代码:605117 股票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5-122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的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立信”)为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决定本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具体工作范围、工作报酬、聘用期限等内容。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香港立信成立于1981年,注册地址为香港。香港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具备审计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资格并符合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要求。
截至2024年末,香港立信拥有超过60名董事及员工1000人。
2024年度香港立信为约200家在香港及其他主要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香港立信已符合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法团(专业弥偿)规则,投保有效且足够的专业责任保险。
(三)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香港立信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香港立信具备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财务审计的要求。综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香港立信作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香港立信作为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聘请本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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