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5-1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19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和交易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出现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1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月1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总部城华盛路58号55栋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审议事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28)及其他相关公告。
3、表决情况
(1)提案1.00(含子议案提案1.01及提案1.0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提案3.00为关联交易事项。
(3)提案1.00、3.00、4.00为逐项表决提案。
(4)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单独统计的提案:提案3.00。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1月19日(星期一)9:00-12:00、13:00—15: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标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15:00,且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金山北路平越壹号T1号楼10楼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建
联系电话:0854-2441118
联系传真:0854-2210229
电子邮箱:chgf@chanhen.com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金山北路平越壹号T1号楼10楼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50505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95”,投票简称为:“川恒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0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且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注:①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明确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可以自行投票表决。②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③委托人为法人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公告编号:2025-128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2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吴海斌、李子军、彭威洋、金钢、李双海、陈振华,合计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段浩然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6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01《2026年度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预计》
公司在2026年度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贵州福麟矿业有限公司和贵州川恒营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8.00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向被担保人分配担保的主债权额度,担保的具体方式以与各商业银行协商确定为准,担保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02《2026年度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预计》
公司在2026年度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广西鹏越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贵州恒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2.00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向被担保人分配担保的主债权额度,担保的具体方式以与各商业银行协商确定为准,担保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各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公司为各子公司在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6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9)。
2、审议通过《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因正常经营活动及项目建设需要,需向银行申请融资,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预计向银行申请的融资总额合计不超过35亿元,融资额度由各公司根据资金使用需求整体规划调配使用。实际融资额度尚需取得各银行审核通过,具体融资方式、时间等以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在融资额度范围内,可以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矿业权、债权等为自身融资提供担保。若需川恒股份为各子公司或各子公司相互之间提供担保,需提交川恒股份有权机构另行审议。前述申请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 审议通过《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01审议通过《2026年度与博硕思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在2026年度向关联方新疆博硕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新疆博硕思佳木化肥有限公司、新疆博硕思肥业有限公司、新疆博硕思化肥有限公司、新疆博硕思新安化肥有限公司、新疆博硕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上述公司以下合并统称博硕思)销售商品,进行日常关联交易,2026年度与博硕思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为19,000.00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张海波、职工董事王佳才作为新疆博硕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存在关联关系,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3.02审议通过《2026年度与天一矿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发言要点:
根据瓮安县天一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一矿业)老虎洞磷矿开采项目建设进度,在2026年度有部分工程矿产出,为稳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所需磷矿石供应,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关联方天一矿业采购原材料磷矿石,交易路径由天一矿业直接销售给本公司及子公司或根据当地政府管理要求设置,2026年度预计交易额度为6,500.00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吴海斌、董事兼副总裁李子军为天一矿业董事,存在关联关系,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3.03审议通过《2026年度与万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业务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四川万鹏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鹏时代)及其子公司宜宾万鹏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乐山万鹏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2026年度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17,000.00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公司董事长段浩然作为万鹏时代的董事,存在关联关系,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各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拟与各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0)。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专门会议审核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专项核查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4、审议通过《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的国际业务持续发展,公司外币结算业务日益频繁。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环境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有效管理出口业务所面临的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为有效降低或减少公司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因汇率波动风险带来的损失,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6年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期权、期货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组合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交易额度不超过25亿元,授权期限为2026年度,公司对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论证,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明确了风险防控措施。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1)。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5、审议通过《2026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01审议通过《2026年度福麟矿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福麟矿业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现金管理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5.02审议通过《2026年度黔源地勘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黔源地质勘查设计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现金管理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6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2)。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各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专项核查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议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33)。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公告编号:2025-129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若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经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前期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实际签订担保合同,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将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2、本次被担保对象广西鹏越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鹏越)、贵州恒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轩新能源)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额度预计基本情况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结合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和发展规划,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广西鹏越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贵州恒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贵州福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麟矿业)、贵州川恒营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恒营销)的融资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的担保总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2026年度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预计
2、2026年度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预计
二、担保额度预计及前期已存在的担保情况
1、2025年度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预计及前期已存在的担保情况
2、2025年度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预计及前期已存在的担保情况
注:上述两表中,目前担保余额为截至2025年11月30日数据。
特别说明: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经公司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本公司为恒轩新能源提供的每笔担保,均须以恒轩新能源的另一股东(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由其自身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按其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为前提。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贵州福麟矿业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贵州福麟矿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02MA6HX02G7D
法定代表人:彭世刚
注册资本:59,797.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08月13日
住所: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道坪镇谷龙村三屯01幢01层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磷矿石产销;日用百货、五金交电、矿山机械经销;进出口贸易。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2)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90%。
(3)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4)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2、贵州川恒营销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贵州川恒营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026975162924
法定代表人:吴海斌
注册资本:叁仟万圆整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4日
住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龙昌镇龙井村、城厢镇城郊村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肥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饲料添加剂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3)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4)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3、广西鹏越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鹏越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421MA5NQP1K7B
法定代表人:杨正斌
注册资本:72,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04月24日
住所:崇左市扶绥县渠黎镇广西中国-东盟青年产业园横四路西段南面、纵一路东面972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肥料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港口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保税仓库经营;出口监管仓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肥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装卸搬运;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船舶租赁;汽车销售;二手车经纪;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90%。
(3)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4)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4、贵州恒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贵州恒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02MAAM12FYXJ
法定代表人:吴海斌
注册资本:8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18日
住所: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金山金山北路平越壹号T1号楼9-1、10-1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60%。
(3)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4)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相关事项说明
1、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1)资产负债率70%以下子公司之间可在预计担保额度8.00亿元范围内调剂使用担保额度;
(2)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之间可在预计担保额度12.00亿元范围内调剂使用担保额度;
(3)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的担保预计额度12.00亿元可以调剂给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使用,但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的子公司的担保预计额度不能调剂给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使用。
2、担保额度使用的授权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裁决策上述担保额度的具体使用和调剂,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审议,公司将根据担保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合作银行、担保金额、期限与担保方式等条款将在授权范围内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者协议为准。
六、 董事会意见
1、本次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周转和业务拓展。通过提供担保,可帮助子公司有效提高融资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其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2、董事会已对本次被担保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及信用状况进行了全面审慎评估。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良好、经营状况稳定、资产质量优良、信用良好,具备充足的偿债能力。公司对前述子公司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担保风险较小,被担保对象未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为控股子公司恒轩新能源的担保均须以恒轩新能源的另一股东(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由其自身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按其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为前提。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2025年11月30日已签订担保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前述债务人除天一矿业外,广西鹏越、福麟矿业、恒轩新能源、川恒生态、川恒营销均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属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前述债务人不存在逾期债务。
2、截至2025年11月30日已审议通过,尚未签订担保合同的额度为10.60亿元,额度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3、本次拟对外担保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公告编号:2025-130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与博硕思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6年度向关联方新疆博硕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硕思生态)及其子公司新疆博硕思佳木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硕思佳木)、新疆博硕思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硕思肥业)、新疆博硕思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硕思化肥)、新疆博硕思新安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硕思新安)、新疆博硕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硕思农业)(上述公司以下合并统称博硕思)销售商品,2026年度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19,000.00万元人民币。
关联董事张海波、王佳才已回避表决。
2、 与天一矿业的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瓮安县天一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一矿业)老虎洞磷矿开采项目建设进度,在2026年度有部分工程矿产出,为稳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所需磷矿石供应,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关联方天一矿业采购原材料磷矿石,2026年度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6,500.00万元人民币。
关联董事吴海斌、李子军已回避表决。
3、 与万鹏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因业务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四川万鹏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鹏时代)及其子公司(宜宾万鹏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万鹏)、乐山万鹏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万鹏)(上述公司以下合并简称万鹏公司)发生关联交易,2026年度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17,000.00万元。
关联董事段浩然已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均对此事项投同意票。
5、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6、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日常关联交易类别与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万鹏时代于2025年8月15日起成为本公司关联方,上表向关联方万鹏公司销售磷酸铁的实际发生额1,691.50万元为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11月30日的数据。其占2025年截止11月30日同类业务比例为2.6%。
2、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向关联方万鹏公司销售磷酸铁的实际发生额为4,305.68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6.61%。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新疆博硕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德康尔·丹尼·卡米尔
注册资本:8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肥料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租赁;农业机械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新疆阿拉尔市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八团职工创业园
博硕思生态截止2025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有博硕思生态40%的股权,并委派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张海波先生、职工董事王佳才先生担任博硕思生态董事。该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
博硕思生态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显示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
(4)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分别采用了按照成本加成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参照市场价格的方式确定。交易双方尚未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具体的“合同”交易双方将根据市场经营情况另行签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新疆博硕思佳木化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德康尔·丹尼·卡米尔
注册资本:1486.3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含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农作物滴灌专用肥、有机复混肥、无机复混肥、微生物肥、土壤改良剂、叶面肥、冲施肥、深施肥、掺混肥、化肥的生产和销售、研发及售后服务、农业科技推广和服务;分析仪器、环保仪器、实验仪器、农业机械的购销;车辆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温宿产业园建材区
博硕思佳木截至2025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有博硕思生态40%的股权,并委派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张海波先生、职工董事王佳才先生担任博硕思生态董事,博硕思佳木为博硕思生态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
博硕思佳木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关联交易不存在违约风险,与公司合作顺利,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4)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分别采用了按照成本加成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参照市场价格的方式确定。交易双方尚未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具体的“合同”交易双方将根据市场经营情况另行签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3、新疆博硕思肥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德康尔·丹尼·卡米尔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肥料生产;肥料销售;土壤与肥料的复混加工;农药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服务;农业机械租赁;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新疆阿拉尔市八团塔门镇创业路45号
博硕思肥业截至2025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有博硕思生态40%的股权,并委派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张海波先生、职工董事王佳才先生担任博硕思生态董事,博硕思肥业为博硕思生态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
博硕思肥业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关联交易不存在违约风险,与公司合作顺利,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4)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分别采用了按照成本加成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参照市场价格的方式确定。交易双方尚未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具体的“合同”交易双方将根据市场经营情况另行签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4、新疆博硕思化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黄琦
注册资本:7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肥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金沟河镇312国道4343公里处
博硕思化肥截至2025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有博硕思生态40%的股权,并委派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张海波先生、职工董事王佳才先生担任博硕思生态董事,博硕思化肥为博硕思生态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
博硕思化肥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关联交易不存在违约风险,与公司合作顺利,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4)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分别采用了按照成本加成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参照市场价格的方式确定。交易双方尚未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具体的“合同”交易双方将根据市场经营情况另行签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5、新疆博硕思新安化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黄琦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肥料、有机肥料、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农作物滴灌专用肥、叶面肥、冲施肥、有机复混肥、无机复混肥、微生物肥、土壤改良剂、掺混肥、化肥的生产、销售、研发、售后服务,农业科技推广和服务以及分析仪器、环保仪器、实验仪器、农业机械的购销,农业机械服务及修理,汽车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住所:新疆石河子市新安镇一四二团
博硕思新安截至2025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有博硕思生态40%的股权,并委派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张海波先生、职工董事王佳才先生担任博硕思生态董事,博硕思新安为博硕思生态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
博硕思新安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4)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分别采用了按照成本加成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参照市场价格的方式确定。交易双方尚未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具体的“合同”交易双方将根据市场经营情况另行签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6、新疆博硕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黄琦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肥料销售;化肥销售;农药批发;实验分析仪器销售;采购代理服务;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汽车租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三东路19-3号6-12室
博硕思农业截至2025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有博硕思生态40%的股权,并委派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张海波先生、职工董事王佳才先生担任博硕思生态董事,博硕思农业为博硕思生态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
博硕思农业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关联交易不存在违约风险,与公司合作顺利,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4)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分别采用了按照成本加成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参照市场价格的方式确定。交易双方尚未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具体的“合同”交易双方将根据市场经营情况另行签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7、天一矿业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彭杰
注册资本:116,88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磷矿开采、加工及购销,磷化工生产及相关产品购销,磷化工相关技术的咨询服务与转让,其他矿产资源加工和购销;新材料研发与制造。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住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银盏镇玉华社区高家林村民组转背岩
天一矿业截止2025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天一矿业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参股子公司,且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吴海斌先生、董事兼副总裁李子军先生任天一矿业董事,天一矿业为本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公司在天一矿业产出工程矿后,结合磷矿石产量、品位等情况与天一矿业进行关联交易,天一矿业具备履约能力,履约风险可控。
(4)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当地政府的相关要求,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天一矿业的日常关联交易将按如下交易路径之一开展:
①天一矿业直接销售给本公司及子公司;
②根据当地政府管理要求设置。
关联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双方尚未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具体的“合同”交易双方将根据市场经营情况另行签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8、四川万鹏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进波
注册资本:叁亿元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池销售;科技中介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畔路西段99号附OL-10-202107036号
万鹏时代截至2025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有万鹏时代30%的股权,并委派公司董事长段浩然先生担任万鹏时代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
万鹏时代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4)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价格采用参照市场价格的方式确定。交易双方尚未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具体的“合同”交易双方将根据市场经营情况另行签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9、宜宾万鹏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进波
注册资本:贰亿伍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王场产业区4号地块
宜宾万鹏截至2025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万鹏时代30%的股权,宜宾万鹏为万鹏时代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董事长段浩然先生担任万鹏时代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
宜宾万鹏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4)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价格采用参照市场价格的方式确定。交易双方尚未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具体的“合同”交易双方将根据市场经营情况另行签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10、乐山万鹏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卓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科技中介服务;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犍为县孝姑镇红久村八组(犍为新型工业基地内)
乐山万鹏截至2025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万鹏时代30%的股权,乐山万鹏为万鹏时代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董事长段浩然先生担任万鹏时代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
乐山万鹏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价格采用参照市场价格的方式确定。交易双方尚未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具体的“合同”交易双方将根据市场经营情况另行签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必要的经营行为,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以上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
2、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的交易金额预计不会超过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营业收入的10%,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本次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述川恒股份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公告编号:2025-131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目的: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相关,以规避汇率波动为目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 额度: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不会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会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亿元。
3、审议程序: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但可能存在汇率波动、履约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的国际业务持续发展,公司外币结算业务日益频繁。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环境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有效管理出口业务所面临的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为有效降低或减少公司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因汇率波动风险带来的损失,公司拟在2026年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亿元,具体内容如下:
1、业务类型: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期权、期货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
2、币种:美元
3、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亿元(累计发生额)
4、受托人:总裁及其授权人士在前述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
5、授权期限:2026年度
6、交易对手:银行类金融机构
7、合约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一年
8、流动性安排:外汇衍生品交易以正常外汇资产、负债为背景,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外汇收支期限相匹配
9、其他
(1)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使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或保证金交易,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2)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不会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会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随着汇率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提速,人民币已开启双向波动。由于公司及子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结算,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较大。目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锁定成本、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三、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履约风险低。
4、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四、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审计部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稽查交易是否根据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并将审查情况向公司董事长报告。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其应用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六、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实施程序
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总裁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公司财务部门作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经办部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和必要性的分析,制定实施计划、筹集资金、操作业务及日常联系和管理;公司审计部门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监督部门。
七、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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