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8 证券简称:合兴包装 公告编号:2025-129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6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5年度为6家下属子公司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3.70亿元人民币。除了以往申请的担保根据合同约定继续执行外,剩余担保申请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务发展、生产经营、融资等需要,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合并报表范围内15家下属子公司新增提供总额不超过16.52亿元的担保额度。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及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相关担保协议或合同签署等事宜,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具体担保有效期以担保协议约定为准。在授权期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和《关于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分别就全资子公司合众创联(广州)包装有限公司、湖北合信智能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的授信业务,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被担保最高债权本金合计6,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2、债务人:合众创联(广州)包装有限公司
3、保证人: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4、被担保最高债权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7、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二)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2、债务人:湖北合信智能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4、被担保最高债权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7、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5年12月29日,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发生余额为人民币45,26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5.87% ,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21%。
以上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编号:202502296081);
2、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编号:202502296071)。
特此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28 证券简称:合兴包装 公告编号:2025-130号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合兴包装,证券代码:002228)股票于2025年12月26日、2025年12月29日和2025年12月30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通过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披露了《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128)。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213,385,629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52,370,696股后的1,161,014,9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16,101,493.30元。公司以2026年1月7日为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8日为除权除息日。
5、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115)。控股股东新疆兴汇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2月4日—2026年3月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和/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3,220,2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2%)。
经核查,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6、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公司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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