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98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顺丰控股”)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5年12月30日公司以视频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参加本次会议的职工代表共78名。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表决,会议以7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了徐本松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徐本松先生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徐本松先生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五名非职工代表董事组成,其中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不超过三年,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徐本松先生,男,1985年出生,四川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及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自2007年加入顺丰集团,先后历任多个职位,包括云南区营运经理、四川区营运高级经理、重庆区总经理、集团销售处负责人、北京区总经理、集团助理首席运营官、集团首席市场官。2025年7月至今担任顺丰航空有限公司副总裁。2024年10月起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徐本松先生持有公司A股股份54,200股。徐本松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徐本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徐本松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99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30日下午15: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一路深投控创智天地大厦B座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为A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发行的总股份数量为5,039,430,409股,A股股份数量为4,799,430,409股,H股股份数量为240,000,000股,其中公司A股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38,959,689股,该等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份数量为5,000,470,720股。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注:本公告中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上述提案5董事及其关联主体回避表决。
上述提案3和4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王卫先生、何捷先生当选为非独立董事,陈尚伟先生、李嘉士先生、丁益女士当选为独立董事。
上述提案1和7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范永超、余子沁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5-100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顺丰控股”)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0日发出会议通知,2025年12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6名,实际参与董事6名。与会董事推举董事王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董事会会议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角色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董事会现确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角色如下:
1、王卫先生、何捷先生、徐本松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其中王卫先生为董事长;
2、陈尚伟先生、李嘉士先生、丁益女士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对于董事角色的确认于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生效。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陈尚伟、丁益、李嘉士,其中陈尚伟为主任委员
2、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丁益、陈尚伟、李嘉士,其中丁益为主任委员;
3、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李嘉士、丁益、王卫,其中李嘉士为主任委员;
4、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陈尚伟、丁益、王卫,其中陈尚伟为主任委员;
5、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何捷、陈尚伟、李嘉士,其中何捷为主任委员。
各专业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将自动失去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资格。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卫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任期自2025年12月30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王卫先生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四、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捷先生、黄偲海先生、耿艳坤先生、李胜先生、孙海金先生、甘玲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捷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财务工作的经营管理。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甘玲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甘玲女士的通讯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36395338
传真号码:0755-36646688
邮箱:sfir@sf-express.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一路深投控创智天地大厦B座
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人员任期自2025年12月30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其中聘任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五、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曾静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2025年12月30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曾静女士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曾静女士的通讯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36395338
传真号码:0755-36646688
邮箱:sfir@sf-express.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一路深投控创智天地大厦B座
六、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国华先生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自2025年12月30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刘国华先生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王卫先生,男,1970年出生,顺丰控股创始人及实际控制人,现任顺丰控股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首席执行官。2021年2月至2023年8月担任顺丰房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顺丰房托基金(2191.HK)的管理人)的非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2021年10月至今任KLN(0636.HK)董事会主席兼非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王卫先生通过控制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A股股份2,461,920,119股,王卫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卫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王卫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王卫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何捷先生,男,1975年出生,毕业于香港大学及清华大学,香港注册会计师及美国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控制、企业融资、审计及经营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1997年至2005年先后就职于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任审计及咨询部高级经理;2005年至2008年任搜狐(SOHU.US)高级财务总监;2009年至2014年任畅游公司(CYOU.US)首席财务官;2014年至2021年任狐狸金服金融科技集团首席执行官,并自2014年至今担任该公司董事。2021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2021年1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并于2023年8月调任为执行董事;2021年10月至2024年8月任 KLN(0636.HK)非执行董事,并于2024年9月调任为执行董事、首席战略主管;2022年4月担任顺丰房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顺丰房托基金(2191.HK)的管理人)的非执行董事并自 2023年8月担任董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何捷先生持有公司A股股份122,000股。何捷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何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何捷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黄偲海先生,男,1982年出生。2004年至2015年在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区域经理、大区总经理、事业部总裁、公司副总裁等职务。2015年至2017年任上海壹米滴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2017年加入顺丰集团任快运事业部负责人,自2020年起至2023年任深圳顺丰快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年至今任深圳顺丰快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至2025年任广东顺心快运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至2024年任本公司助理首席运营官,2024年至今任本公司首席运营官。2024年至今任中铁顺丰国际快运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4年至今任顺丰公益基金会理事。
截至目前,黄偲海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黄偲海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黄偲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黄偲海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耿艳坤先生,男,1986年出生,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及北京大学,工程硕士学位。2009年毕业后加入百度,先后负责百度百科、百度知道、百度旅游、百度LBS等产品技术研发和管理工作;2015年至2017年任北京小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2017年加入顺丰集团,目前担任顺丰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顺丰同城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及首席执行官,顺丰同城(9699.HK)的非执行董事,并于2025年6月从集团首席信息与技术官调任为首席市场官。2022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耿艳坤先生持有公司A股股份122,000股。耿艳坤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耿艳坤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耿艳坤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李胜先生,男,1966年出生,四川师范大学法学专业。1998年至2005年任沃尔玛中国高级区域经理。2005年加入顺丰集团,先后担任多个职位,包括湖北区总经理、四川区总经理、集团副总裁、华中及华西本部总裁,现担任顺丰航空有限公司总裁及执行董事,自2016年10月起担任顺丰公益基金会的理事,2024年5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助理首席执行官。2016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胜先生持有公司A股股份122,000股。李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李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李胜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孙海金先生,男,1979年出生,毕业于南昌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大学专科。2006年4月加入顺丰集团,先后担任多个职位,包括人力资源总监、区域总经理、产品负责人、同城事业部负责人,自2019年6月及2019年12月起分别担任顺丰同城集团首席执行官及执行董事,自2023年11月起担任顺丰同城集团董事长。
截至目前,孙海金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孙海金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孙海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孙海金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甘玲女士,女,1974年出生,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在股权投资、企业上市及融资方面拥有丰富经验。2006年至2010年任纽约老虎基金系列寇图资本 (Coatue)分析师,2010年至2015年任茂业国际(0848.HK)副总经理。现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会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2015年加入本集团,自2016年12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自2024年10月起任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并自2022年至今任顺丰房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顺丰房托基金(2191.HK)的管理人)的非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甘玲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甘玲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甘玲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甘玲女士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甘玲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曾静女士,女,1985年出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传媒管理硕士。2011年至2016年任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至今任顺丰控股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曾静女士持有公司A股股份5,000股。曾静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曾静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该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曾静女士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静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刘国华先生,男,1974年出生,毕业于中国传媒大学,中级会计师,高级国际注册内部控制师。1996年至2001年任深圳先进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会计师,2001年至2012年历任顺丰集团审计监察部高级经理、监察处总经理、财务本部财务总监、安徽区总经理、湖南区总经理,2012年至2016年任顺丰集团审计部负责人,2016年12月至今任顺丰控股审计部负责人。
截至目前,刘国华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刘国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刘国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该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刘国华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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