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9 证券简称:浙江荣泰 公告编号:2025-09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汇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安达”)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并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续聘中汇安达为公司的审计师,任期至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第一年年度股东会结束时为止。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中汇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是一家注册于香港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香港九龙湾宏照道38号企业广场第五期二座23楼,经营范围为提供中小企业及上市公司法定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税务服务、会计服务、公司秘书服务、上市前期咨询及其他咨询服务。
(二) 业务规模
截至2024年度,中汇安达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工业生产、房地产开发、投资、环保、教育、及持牌投资顾问及券商等。
(三)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安达已引用《香港质量管理准则第1号》和《香港质量管理准则第2号》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中汇安达人员在进行审计或审阅或其他鉴证或相关服务业务时遵守专业标准和适用的法律和监管要求保护投资者之利益。
中汇安达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适当的职业责任保险,以覆盖因中汇安达提供的专业服务而产生的合理风险。。
(四)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执业质量检查暂时并未发现任何对中汇安达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中汇安达具备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财务审计的要求。同意聘请中汇安达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中汇安达具备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公司本次聘请中汇安达作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会计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聘请中汇安达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汇安达作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19 证券简称:浙江荣泰 公告编号:2025-097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荣泰”)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为积极配合公司推进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并按照境内外上市规则完善独立董事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香港联交所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吴世良先生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该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审查无异议。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和任职资格的相关要求。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且自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自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或监管机构要求的更早日期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
独立董事简历
吴世良先生,1972年11月出生,中国香港,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拥有美国会计师资格证、特许财经分析师证。1999年9月至2004年4月,先后任大福融资公司经理、高级经理;2004年4月至2006年5月,任元富香港融资有限公司联席董事;2006年6月至2010年8月,先后任联昌国际香港融资有限公司副总裁、高级副总裁;2010年8月至2015年1月,任招银国际融资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月至2019年8月,任建泉融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任山证国际融资有限公司企业融资主管、董事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119 证券简称:浙江荣泰 公告编号:2025-095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H股股票
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化国际化战略布局,完善海外产能布局,提升公司品牌国际影响力,积极借助国际资本市场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经公司充分研究论证,拟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发行并上市”)。公司将充分考虑现有股东的利益和境内外资本市场的情况,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并上市。
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截至目前,公司正积极与相关中介机构就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工作进行商讨,除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外,其他关于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具体细节尚未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联交所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备案、批准或核准。本次发行并上市能否通过审议、备案和审核程序并最终实施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发行并上市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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