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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173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808,506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82,007,606股减少至280,199,1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82,007,606元减少至280,199,100元。

  二、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以上条款的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变更登记等相关后续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171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 投资金额: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91号)核准,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2,901.8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应募集资金总额429,018,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123,066.8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5,894,933.1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10日全部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12号)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注:上述累计投入进度截至2025年12月22日。

  (四)投资方式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4,000万元,增加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合计总金额由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万元,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

  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注1:最近12个月统计期间为2024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22日,上述金额为公司最近12个月闲置募集资金新增委托理财所获收益的合计金额。

  注2:上表中部分小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注3:上表中尚未收回的4,000万元来自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

  二、 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该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由公司财务部门汇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决策后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5、独立董事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或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科目,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 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168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票据池业务,公司在票据池业务预计额度内,为子公司开具票据提供担保。业务期限内票据池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客户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以及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具体业务开展期限以公司与合作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开展票据池业务过程中质押担保所产生的额度将会形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担保额度不超过3亿元,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在收取账款过程中,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不断增加,随着销售结算和经营积累,公司持有大量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常以商业汇票结算。

  1、收到商业汇票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商业汇票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商业汇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融资,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致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上述票据池业务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财务中心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174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

  并修订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修订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经研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将原《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更名为《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在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可持续发展管理相关职责等内容。同时,公司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相关议事规则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次调整仅就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名称、职责进行调整,其成员数量、任期规定等不变。公司其他管理制度中有关“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表述同步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不再另行履行审批流程。此次调整旨在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公司战略规划与决策过程中,推动公司向更加绿色、低碳、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178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理财产品名称: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A16531期

  ● 本次赎回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

  一、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情况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福莱新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4,000万元,增加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合计总金额由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万元,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福莱新材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二、 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4,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已于2025年12月30日收回上述理财本金并获得收益,具体到期赎回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170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仍会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和其他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受国际政治、经济等因素影响,为防范并降低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选择适合的市场时机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从而有效避免汇率或利率大幅波动导致的不可预期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2,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且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21,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投资金额将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公司和子公司具体经营需求确定。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产品。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交易终止时止。

  (六)授权事项

  鉴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

  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但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

  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2、流动性风险

  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外汇衍生品,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

  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方均为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操作风险

  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5、其他风险

  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或正常执行仍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品,且该类外汇衍生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审慎、安全的风险管理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交易。

  2、公司已制定专门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部门设置与人员配备、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及信息隔离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只允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内审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稽查交易是否根据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5、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交易前的风险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负责交易的具体操作办理,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提高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会计核算。最终会计处理以经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175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利群路269号公司九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15日

  至2026年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信息。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需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利群路269号公司九楼会议室

  3、登记时间:2026年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4、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或电子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信函或电子邮件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叶婷婷

  联系电话:0573-89100971

  电子邮箱:zqsw@fulai.com.cn

  传真号码:0573-89100971

  邮编:314100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利群路269号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167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计划,为满足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保理、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并授权可以用公司及子公司名下的房屋、机器设备和土地使用权等资产为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担保、抵押或质押。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控制在综合授信额度内。

  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相关综合授信申请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并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且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必要性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业务发展和正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融资效率,对公司日常性经营能够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169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预计2026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公司预计2026年度为子公司开具票据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将根据未来担保协议签署情况确认。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计划,为保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正常融资和经营,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公司2026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公司2026年度拟为子公司开具票据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如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担保终止时止,具体的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二) 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授权期限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审批担保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前述相关法律文件。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1、公司对子公司担保

  

  注:1、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烟台富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2、上述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和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为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为未来新签署担保合同金额(包括原有担保合同到期重新续签担保合同金额),预计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合同金额6亿元,具体保证期间以实际发生时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4、截至2025年12月21日,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额104,230.00万元,公司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72,196.91万元。

  公司可在预计新增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列示子公司、已设立的及将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经营情况内部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在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变的前提下,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可以从其他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用,但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用,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2、公司为子公司开具票据提供担保

  

  注:1、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为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 截至2025年12月21日,公司为子公司开具票据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03.06万元,预计2026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金额3亿元。

  公司与子公司2026年度票据池业务额度预计为3亿元人民币,为提高票据池使用效率,公司在票据池业务预计额度内,为子公司开具票据提供担保。公司票据池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1、烟台富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烟台福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为公司2026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预计发生额,该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该新增担保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发生的担保进展披露相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进行预计,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和资产状况无任何不良影响;有利于提高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降低公司综合融资成本,保证公司资金安全。

  公司提供担保的各级子公司偿债能力较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子公司,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子公司目前各方面运作正常,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及发展需求,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子公司开具票据提供担保。公司能够及时掌握被担保方的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在可控制范围之内,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规划,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2月21日,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额104,23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73.15%。截至2025年12月21日,公司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7,367.97万元,其中:公司为客户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68.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24%;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2,196.91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0.67%;公司为子公司开具票据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03.0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39%。累计提供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4.30%,且超过净资产20%。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172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产品,且在购买前都经过严格的评估和审核,但是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从而影响预期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持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 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

  (三)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具体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五)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为自该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该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控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由公司财务部门汇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决策后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5、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收益较稳定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177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

  债权人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信息媒体披露了《福莱新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1),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关于工商变更的相关要求,现将相关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一、原通知债权人公告的内容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若在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前完成,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91,79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1,291,790股,注册资本将减少1,291,790元。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若在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完成,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将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调整为1,808,506股,即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1,808,506股,注册资本将减少1,808,506元。本次注销后公司最终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补充后通知债权人公告内容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若在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前完成,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91,79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1,291,790股,注册资本将减少1,291,790元。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若在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完成,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将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调整为1,808,506股,即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1,808,506股,注册资本将减少1,808,506元。本次注销后公司最终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在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完成,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808,506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1,808,506股,注册资本将减少1,808,506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82,007,606 股减少至 280,199,1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82,007,606元减少至280,199,100元。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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