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214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53号)。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二、 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招行珠海分行”)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755XY251124T00017201),对下属子公司珠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恩捷”)向招行珠海分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单位:如无特殊说明,为人民币万元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间经审批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45.19%;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实际签署有效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912,203.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9.87%。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 备查文件
1、 公司向招行珠海分行出具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215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0日上午10时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Paul Xiaoming Lee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2月2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其中董事翟俊、董事向明、独立董事李哲、独立董事潘思明、独立董事张菁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16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17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 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联董事Paul Xiaoming Lee先生、李晓华先生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18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四)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19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五)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20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六)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董事马伟华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21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七)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22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八)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6年1月16日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以上须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223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216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授信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授信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资产收购贷款等)、流动资金贷款(含外币)、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内保外贷、外保内贷、银行票据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最终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将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审批期限和额度内负责办理上述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217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合并
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00.0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45.19%;对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10.0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6.68%,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的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2026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90.0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公司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10.00亿元,主要用于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担保,以及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开展业务提供的履约类担保等。上述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预计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注:上表中截至目前担保余额指截至2025年11月30日实际签署有效的担保合同总额
本次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后方可实施,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有效期限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可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操作。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下表中列示的公司,除下表所列示公司外,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及发展规划的实际需要,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下属子公司以及本公告日后新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
单位:如无特殊说明,为人民币万元
注:①本公告中数据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②对于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上表中数据为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经查询,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均不存在证券市场失信行为,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的总体安排,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与开展业务提供的履约类担保相关的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拟开展业务的交易对方共同协商确定。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仍存续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为保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确保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2026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之间拟相互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90.0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10.00亿元,主要用于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担保,以及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开展业务提供的履约类担保等。上述担保额度均为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所需,可统筹安排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其中部分下属子公司虽为公司非全资子公司,但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故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上述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该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在此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额度在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00.0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45.19%。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389.7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9.26%。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218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
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利率按央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述财务资助额度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晓明家族成员之一Yan Ma女士持有上海恩捷3.25%股权,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 虽然公司会通过加强经营管理等方式对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但仍存在一定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Paul Xiaoming Lee先生、李晓华先生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日常业务运营的资金需求,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向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的财务资助,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期限为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经审批额度及期限内,办理具体的借款协议等文件的签署事项。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财务资助对象: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
2、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财务资助的方式:借款方式(根据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分批给付)。
5、资金使用期限: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以借款协议约定为准。
6、资金用途:主要作为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补充。
7、资金使用费:按央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按季结息,如遇国家调整利率,双方再进行协商确定新的借款利率。计息基础以实际占用天数和金额进行计算。
8、偿还方式:全部借款在合同期限内分次按期限归还。
9、财务资助额度的期限: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10、财务资助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与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按实际需求签订借款协议,协议中约定的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等内容不超过股东会审批范围。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上海恩捷
公司名称: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芦公路155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38,921.0834万
法定代表人:马伟华
成立日期:2010年4月27日
经营范围:锂电池隔离膜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锂电池隔离膜的制造、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95.22%的股权,Yan Ma(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晓明家族成员之一)持有其3.25%的股权,Alex Cheng持有其1.53%的股权,上海恩捷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少数股东因资金实力有限,本次不与公司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恩捷资产总额439.43亿元,负债总额327.2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03.21亿元;2024年,上海恩捷实现营业收入86.1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79亿元(以上为合并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海恩捷资产总额449.03亿元,负债总额335.2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05.26亿元;2025年1-6月,上海恩捷实现营业收入50.0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1亿元(以上为合并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2025年度向上海恩捷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未超过公司股东会审批额度;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有资金向上海恩捷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2.70亿元,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2、 江苏睿捷
公司名称:江苏睿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金坛区金城大道140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
法定代表人:陆军
成立日期:2021年7月2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苏睿捷资产总额12.75亿元,负债总额13.2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0.10亿元;2024年,江苏睿捷实现营业收入0.3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9亿元(以上为合并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5年6月30日,江苏睿捷资产总额12.68亿元,负债总额13.7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0.67亿元;2025年1-6月,江苏睿捷实现营业收入0.1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0.57亿元(以上为合并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2025年度向江苏睿捷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未超过公司股东会审批额度;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江苏睿捷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2.99亿元,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除上述主体外,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等情况,在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额度和期限内,为上海恩捷其他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经审批额度及期限内,办理具体的借款协议等文件的签署事项。
三、本次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将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加强对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公司不存在向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向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人民币5.6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33%,不存在逾期未归还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为保证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业务运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总体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盈利能力较好、行业地位稳固、未来发展前景向好,财务状况稳健,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具备偿付能力,公司对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进行有效控制,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状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Paul Xiaoming Lee先生、李晓华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219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额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经审批投资期限内使用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
5、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6、授权:在审批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银行、明确金额、期间、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银行理财产品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220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随着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全球化的业务布局及海外业务的迅速增长,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外币业务,并持有一定数量的外汇资产及外汇负债。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为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于2026年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亿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及合同条款等引起的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亿元(或等值外币),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不允许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项业务。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况
1、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目的
随着公司进行全球化的业务布局及海外业务的迅速增长,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外币业务,并持有一定数量的外汇资产及外汇负债。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为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相关交易品种均为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 与公司主营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需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合法、 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外汇风险管理原则。
3、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和期限
公司拟开展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公司不允许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
二、审议程序
1、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投资风险分析、控制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以控制交易风险。
2、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4、选择与经营稳定、资信良好的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全球不确定性风险的上升,2025年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特征明显。公司通过开展适当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使其持有的一定数量的外汇资产及外汇负债一定程度上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时能适当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具有一定的风险,对公司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221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
1、2024年2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024年2月2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详见公司2024年2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号)、《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号)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公告。
2、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16日,公司在公司公告栏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2月2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34号);2024年2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7号)。
3、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号)。
4、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对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5号)、《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号)、《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109号)。
5、 2024年5月22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3号)。
6、 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详见公司2024年6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3号)。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4年9月1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02号),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7、2024年12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43号)。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3月2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号),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8、2025年1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2025年1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号)。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3月2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号),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9、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号)。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8月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1号),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0、2025年5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2025年5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号)。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8月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1号),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1、2025年12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如下:
1、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11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对前述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8,240股予以回购注销。
2、回购价格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024年6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已调整为23.0474元/股,详见公司2024年6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3号)。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3.047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总金额计算时分项乘积与总数略有差异是因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存在尾数差所致。
3、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注:上表中变动前总股本指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0日总股本。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已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因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产生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五、律师的结论与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取得公司股东会的审议批准、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减少注册资本、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222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01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公开发行了1,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109号”文同意,于2020年2月2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恩捷转债”,债券代码“12809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恩捷转债”的转股期为2020年8月17日至2026年2月11日。2025年10月9日,“恩捷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当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恩捷转债”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恩捷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2025年11月7日,“恩捷转债”赎回完毕。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数据,截至“恩捷转债”赎回完毕,公司总股本因“恩捷转债”转股增至982,220,137股。
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中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将回购注销所涉及的88,240股限制性股票。上述事项及相关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事项尚待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综上,待前述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968,150,717股变更至982,131,897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968,150,717.00元变更至982,131,897.00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恩捷转债”截至赎回完毕时的转股情况、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公司实际情况及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公司对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作出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须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含)表决通过,同时提请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等事宜。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223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6年1月16日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16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12日(星期一)。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8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议案2.00、议案5.00和议案6.00为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股东会就议案3.00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就该议案进行投票。股东会就议案5.00进行表决时,相关激励对象及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就该议案进行投票。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5年12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传真至公司后请务必来电确认)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6年1月13日—2026年1月14日9:00-17:00。
3、登记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8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前台。
登记信函邮寄: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讯地址: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8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
邮编:653100;
联系电话:0877-8888661;
传真号码:0877-8888677。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白云飞
联系电话:0877-8888661
传真:0877-8888677
2、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敬请自理。
3、相关附件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12”,投票简称为“恩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致: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股东)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数: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住所: 受托人住所:
对于以下议案,受托人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请在适当的方格内填上“√”号,或不填):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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