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宏创控股 公告编号:2026-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济南嘉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聚信天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信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宏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君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铖锌铖一期(温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山东宏拓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70号),批复文件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发行11,335,057,116股股份、向济南嘉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00,126,337股股份、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94,458,809股股份、向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94,458,809股股份、向天津聚信天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94,458,809股股份、向宁波信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75,567,047股股份、向济南宏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56,864,203股股份、向济南君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8,085,791股股份、向天铖锌铖一期(温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5,667,528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三、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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