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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杭州平旦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6-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杭州平旦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杭州平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平旦”)股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于2024年9月已收到受让方杭州青木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木元”)支付的第一期股权转让款429.53万元人民币,受让方陈兆华支付的第一期股权转让款122.73万元人民币,受让方杭州青宜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144.378万元人民币,杭州平旦已于2024年10月14日完成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股权变更及受让方股权质押事项的登记手续。公司于2025年10月收到青木元支付的第二期股权转让款100万元人民币,陈兆华支付的第二期股权转让款117.9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杭州平旦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关于转让杭州平旦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关于转让杭州平旦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

  近日,公司已收到青木元支付的第二期股权转让款剩余款312.675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6-003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稳力科技有限公司业绩补偿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21年11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北京稳力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3,770万元通过股权转让及增资方式投资北京稳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稳力”或“目标公司”),其中以10,050万元受让华稳力持有的北京稳力55.83%股权,以3,720万元增资北京稳力,增资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北京稳力63.40%股权。2021年11月29日,公司与北京稳力、华稳力、北京水清至远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QINGSONG HUA签署了《投资协议》。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北京稳力科技有限公司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日公司与北京稳力、华稳力、北京水清至远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QINGSONG HUA签署了《<投资协议>补充协议》,约定了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相关条款。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投资北京稳力科技有限公司事项签署补充协议暨进展公告》(编号:2021-086)。

  根据公司(甲方)与北京稳力(乙方)、华稳力(丙方)、北京水清至远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丁方)、QINGSONG HUA(戊方)签署的《<投资协议>补充协议》,相关业绩承诺与业绩补偿约定如下:目标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实现的承诺净利润金额将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目标公司2022-2024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共计6,000万元。业绩承诺的补偿期为2022年、2023年、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具体补偿方式及补偿数量如下:

  1、若0万元<目标公司2022-2024三年累计实际净利润<目标公司2022-2024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则丙、丁、戊方应给予甲方现金补偿,丙、丁、戊方对该现金补偿承担连带责任。具体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如下:补偿金额=目标公司2022-2024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目标公司2022-2024三年累计实际净利润。

  本协议各方一致认可,丙、丁、戊方现金补偿金额累计不应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

  2、若目标公司2022-2024三年累计实际净利润>目标公司2022-2024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则无需补偿。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由于宏观经济影响氢能行业市场增长不及预期,行业政策法规迟滞出台项目落地困难,氢能行业基础建设缓慢严重影响氢能车辆的市场化等因素,下游客户实际需求不及预期,北京稳力相关项目推进缓慢或暂停,导致北京稳力业绩完成情况未达预期。

  2022年度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北京稳力2022年实现净利润为-978.29万元;2023年度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北京稳力2023年实现净利润为-1,083.03万元;2024年度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北京稳力2024年实现净利润为-980.75万元。依据2022-2024年度审计的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北京稳力2022-2024年度实际实现金额均小于每一年承诺金额,累计实现净利润小于合计承诺金额,未达成业绩承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4月24日出具了《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3]第1-0337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4月15日出具了《关于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XYZH/2024BJAA3F0697)、于2025年4月24日出具了《关于北京稳力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XYZH/2025BJAA3B0473)。

  根据公司与北京稳力、华稳力、北京水清至远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QINGSONG HUA签署的《<投资协议>补充协议》的约定,补偿金额=目标公司2022-2024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减去目标公司2022-2024三年累计实际净利润,且华稳力、北京水清至远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QINGSONG HUA现金补偿金额累计不应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并对该现金补偿承担连带责任。

  三、业绩补偿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已收到全额业绩补偿款4,500万元,上述业绩补偿款项将计入公司2025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影响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52.17万元,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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